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ID:46053474

大小:57.77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0

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_第1页
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_第2页
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_第3页
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_第4页
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威海市学校女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严格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称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牛,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女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笫二条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筲部门对本辖区学校安全负领导责任,建设、卫牛、公女、交通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分別承扌L!相应责任,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因校舍倒塌、火灾、食物中毒及电力设施、避雷设施、学牛交通安全管理不善引起伤亡事故,依照本办法规定,追究下列人员的行政责任:(一)发生事故学校所在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镇政府(街道

2、办爭处)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二)发生事故学校所在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三)发牛事故学校的枝长、主管副枝长和其他责任人员。前款所列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条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两次对木辖区内学校校舍及消防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避雷设施安全状况的检杏鉴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明确各级各单位的责任,并将检查结杲于检查后10日内向市政府报告。不按吋组织检查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或有安全隐患未査出的;下级政府或学校报告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市区

3、政府(开发区管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安全隐患鉴定不准确的,追究鉴定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五条经鉴定单位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应责令有关部门下达书面限期拆除通知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限期拆除,不得继续使用。教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限期拆除情况。逾期未拆除的,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行政处分。组织师牛在D级危房上课、办公或食宿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第六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

4、隶属管理的学校新建、改建校舍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备齐基建档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及时组织验收的,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验收不合格的校舍,不得交付使用。第七条学校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好口常安全检查记录,加强校产设施及电力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消防女全通道畅通,各类设备、设施安全有效。新学期开学前,应对学校女全进行全ifij检查,发现女全隐患及时上报,保证女全信息畅通。对不按规定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维护及瞒报、迟报、漏报学校女全状况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笫八条实行校舍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工程的行政领导责任人,项H法定代表人,具有工程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

5、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应当根据各口职责,规范设计,依法建设,依法施工,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九条实行校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审计制度。中央专款和地方配套的危房改造资金,必须保证全部川于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严禁截留、挪川。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或将学校场地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筹

6、危险晶的生产经营场所。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劳动或将学校场地作为危险品生产经营场地的,视情节轻重,对所在币区政府(开发区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第十一条卫生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餐厅、伙房卫生的检杳、监督,定期对辖区学校餐厅、伙房卫生防疫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学校应保证餐厅、伙房清洁、卫生、安全,做到防鼠、防疫、防投毒。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取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第十二条

7、各级政府及教冇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解决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问题。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运载学牛(幼儿)上学、放学车辆的审验检查,保证学牛用车女全;做好城市繁华区、交通要道附近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学生疏导工作,保证学生通过道路安全。因措施不力导致学生发生交通雷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地方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