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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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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加强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下面是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加强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档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印发的《交通档案管理办法
2、》、《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行政执法档案(以下简称“执法档案”)是指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处理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完整反映案件处理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级执法档案工作接受上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二章执法档案的形成与归档范围 第四条执法文书的制作要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同时为了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有效所有制作的材料
3、应签署完备、印鉴齐全 执法档案制成材料应保证其耐久有效纸质材料应当使用A4规格纸张使用电脑打印或者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等不耐久材料录音、录像材料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保存 第五条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依法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交通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材料均属执法档案的范围 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当从承办案件开
4、始收集有关的材料对于材料中的复印件、印影件、抄录本应与原件核对后盖上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的证明章并注明日期、证据出处并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案件办结后应及时检查积累的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补正;确实无法补正的必须说明情况并由承办人签名审核人确认 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损毁执法案件材料 第七条执法档案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执法案件的案件结论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立案依据材料(立案审批表等)、案件证据材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
5、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鉴定意见书等)、案件处理过程材料(案件处理意见书、违法行为通知书、陈述申辩相关材料和文书、听证相关材料和文书等)、案件执行材料(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笔录、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的票据、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结案材料(处罚结案报告等)、行政复议和诉讼材料以及文书送达证明等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执法案件材料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收集并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立卷归档也可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对应归档材料进行系统汇总经档
6、案管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检查甄别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整理归档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办的案件由上级指定管辖的机构负责立卷归档未指定管辖的由案件主办机构负责立卷归档 第九条执法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当将交通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全部资料按照规定及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指定地点集中存放、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案件结案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执行完结的案件已形成的记录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
7、工作人员予以登记造册集中管理待案件结案时一并进行整理归档 第三章执法档案的分类与整理 第十条执法档案属类设置原则上以交通行政执法门类为依据适当兼顾档案的内容和载体形态 第十一条交通行政执法档案作为一种专门档案其大类代字为G原则上其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声像类材料也随之一起归档大类以下的属类用阿拉伯数字作代号从左至右依次称为一级属类、二级属类依次类推 专门档案的一级属类按道路运政执法(G1)、公路路政执法(G2)、高速路政执法(G3)、水路运政执法(G4)、航道行政执法(G5)、港
8、口行政执法(G6)、执法巡查(G7)及复议、诉讼类案件(G8)设置 不能随专门档案一起立卷的声像档案可单独设类其大类代字为F一级属类按录音带(F1)、录像带(F2)、照片(F3、含底片)、光盘(F4)设置 大类代字G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代号以代表交通行政执法档案可根据实际需要设二级至三级属类由市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自行编制 第十二条组卷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在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过程中同案形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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