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ID:46005434

大小:104.11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0

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_第1页
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_第2页
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_第3页
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_第4页
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制定了《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xx年《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欢迎阅读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173号    《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已经xx年4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于伟国    xx年4月20日    《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

2、探测环境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提高气象监测、预报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本办法所称气象设施是指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和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第三条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预防为主、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3、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设有气象台站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

4、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并禁止任何危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第七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城乡规划的调整涉及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征求气象主管机构意见    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编制的城乡规划不

5、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涉及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和现有探测环境良好的国家一般气象站的应当按照程序予以调整避免气象探测环境遭受破坏    第八条 下列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应当受到保护:    (一)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区域气象观测站、无人值守自动气象站等地面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二)高空气象探测站、气象雷达站、气象卫星接收站等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三)太阳辐射观测站、酸雨监测站、生态气象监测站(含农业气象站)、雷电监测站、风能资源探

6、测站、大气成分观测站、空间天气观测站等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四)单独设立的地基全球定位系统气象探测、海洋气象观测等气象设施;    (五)依法设置、使用的气象专用频道、频率、无线电台(站)以及气象专用线路、通信网络和设施;    (六)其他应当保护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第九条 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得设置对气象要素探测产生影响的障碍物和干扰源    前款所称障碍物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影响观测场气流通畅或者探测资料代表性、准确性的物体;干扰源是指对气象探测资

7、料的代表性、准确性有影响的热源、污染源、辐射源、电磁干扰源等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具体保护范围和要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气象台站和单独设立的气象设施保护范围内显著位置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志    第十一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地理位置、范围、标准和具体要求等报告本级

8、人民政府同时通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评审时应当组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应当将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审查内容    第十二条 气象设施是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