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法官精英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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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我国法官精英化Z路中图分类号:DF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1)11-0213-01摘要:法官职业从未像现在这样引人注目,法官的判决成为公众关注的对象。一个公正的裁判,其意义不仅在于惩恶扬善,更在于促进民众正义观念的形成。法官精英化是由法官职业性质决定的,但有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精英化缺乏棊本的物质基础。因此,在借鉴国外法官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在坚持法官精英化建设时,要认识到其中的局限并考虑适合我国的制度方案。关键词:法官职业;精英化;职业准入;局限性法官精英化而今已经成为学术界和法律界共同探讨的一

2、个热点问题。法官长期以来并未被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來看待。这一问题直至文革后我国法制建设真正迈入」E轨才逐步得以正视,这一进程也刚刚在近儿年才真正得以推动。一、精英化的理论源渊及内涵法官精英化的内涵应该是指法官群体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背景,在法律素养、实践能力、人文精神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卓越性。即第一,法官的素质要高,符合社会英才的标准,笫二,数量要楷,只是社会中的极少数人物。这两方血也就意味着法官的资格有严格的标准。只有先通过设定高难度的门槛这种外在形式才能确保精英阶层从普通民众屮脱颖而出。二、法官精英化是司法的必然要求(一)法官精英化

3、的原因分析。首先,法官代表着国家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权重责大,必须由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来行使。其次,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是一般人无法口行解决的较为复朵和严重的问题。其三,法官以法律为解决案件的最高标准,不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精湛的法律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司法经验,就无法圆满完成司法工作。因此,通过以职业能力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竞争机制而形成的高素质职业法官群体,毫无疑问应当是现代社会精英阶层的一部分。(二)法官精英化的实践价值。1•避免司法效果分散,维护法律统一。法官精英化要求法官群体有着共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共同的思维特征和行为模式,以及大体相当的认知能力,法

4、官具有同样的法律术语,同样的法律意识,这对于防止司法过程屮对法律理解和适用的偏差而言,案件更多地集中于有限的法官群体中进行审判,使同一法官所判案件数量达到公正原则下的最大化。这对于法律在实践中的统一而言,无疑也是十分有利的。2.犁造法律共同体,树立法官权威。在精英化模式下,法官的数虽规模精简到可允许的最小值,对于国家而言,此时设置法官准入制度及职业素质和职业保障等系统管理,收效会巨人,法官的素质水准和社会地位既会在法官同行间产生认同感,乂会得到普通人的认可和尊重,在社会中处于权威地位。一般民众对法官一致给予高度尊重,法官作出的判决必定会得到民众的广泛

5、支持和很好的监督执行。3.塑造效率与公正的司法模式。司法改革在于追求公止与效率共存的司法模式。精英法官对法律精神有深刻理解,以精英法官为实践主体的司法过程,其产生公正裁判的町能性和条件保障,不是非精英化审判所能比拟的。而伴随法官精英化实施的配套性制度,如法官和助理法官、书记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分工等,又可以避免法官对案件的全部包揽,使之集中身心于司法活动最为核心和关键的环节,有利于实现司法效率的增长。三、中国法官队伍现状及症结法官的精英化既是法官职业性质所要求的,乂具有不可忽视的实践价值。那么我国的法官离粘:英化到底有多远。通过以下儿方而的分析可以看到

6、我国法官队伍的现状。(一)法官的构成。目前看,法官数量完全过剩。但简单地说我国法官人数太多,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关键,肓冃地裁减法官,只会造成法院工作更加紧张。国外法官通常只负责案件的审理,而辅助性工作则由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我国法官辅助人员只有书记员一种,而且没有受到重视,其功能相当有限。法官不仅要审理案件、撰写诉讼文书,述要调査取证、甚至参与执行。这些工作分散了法官的精丿J,审判效率自然低下。(二)法官的职业素质。1.法官的专业素质。目前中国符合法官法规定的本科学历还不到三分之一。对于职业化的现代法官而言,没有专门的大学教育经历堤很难系统学握法官所需要

7、的知识和技能的。造成目前这种局而,有现行审判方式的原因,也有法律教冇自身的原因,但法官任用制度的不合理肯定也是一个重要原因。2.法官的意识素质。我国法院是按照行政区划对应设置的,因而地方法院只能将口己定位于发展地方经济和维护地区稳定的工具上,rti此形成了法官意识的地方化。其二,现行法院管理制度表现为模式行政化,如案件上报请示制度、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制度等。在此情形下,法官的意识也只能是大众化的意识。四、中国法官精英化的渐进模式法官的职业化必然导向精英化,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必经Z路。但是,法官的精英化建设涉及观念和利益层面的变动,这种变动

8、所引起的震荡是巨大的,因此,在法官精英化进程中,要稳妥的采取渐进改革模式。(一)宏观的制度内改革。中国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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