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

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

ID:45950962

大小:6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19

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_第1页
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_第2页
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_第3页
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_第4页
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监理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摘要:自1988年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开始,监理已成为工程建设当中几大行为主体Z-,积极广泛的参与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在监理工作展开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对开展监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笔者通过十多年来监理从业经历,浅谈如何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以做好监理的工作。关键词:监理;业主;关系;工作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监理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监理与业主Z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

2、,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意义上來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业主及监理都应该正确认识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免影响监理工作的公平性、科学性及独立性。2监理处理好与业主关系的难点在从事的一些工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由于业主对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有些业主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2.1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或从属、上下级关系。2.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是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反面

3、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2.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2・4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监理实施细则中虽明确了监理的责任和权利,多作来,在监理的责任和权利方面完全按要求实施的工程项目很少,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业主始终有一错误意识:我花钱雇你,有事就得我做主。从监理方面来讲,一方面近几年来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

4、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一推了Z。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进而影响了监理工作。3如何正确处理与业主的关系上述儿种情况,都对监理工作的进行带来了干扰,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认识到在工程建设当中,监理与业主关系存在这些难点问题,监理就应该加强沟通、坚持原则、协调统一的方式,努力止确处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笔者根据从业的经验,浅谈以下几点经验:3.1正确处理业主的指令: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口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的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

5、响,除非另冇说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单位或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发号施令得当,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发出指令;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扰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就有权明确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例如在南京某搬迁丁程当中,山于是政府工程,且工期特别紧,业主安排了多达二十个业主在现场参与进度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参与及下达决策,往往

6、违反工程客观规律,一味追求进度(如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强度,要求尽快拆模等),对现场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带来严重影响,监理在遇到此类事情时,应敢于坚持原则,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努力说明利害关系,陈述规范要求及现场错误指令带來的危害,若业主不听,应及时发文进行备忘。3.2正确对待业主对监理的指责及处罚:由于部分业主对监理及业主关系的错误认识,往往会在工程建设当屮,侵犯监理的正当权利及利益。例如在某工程建设中,由于现场参建施工单位多大十儿家,为便于现场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管理,业主组织起草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在下发的条例中写到,建设单位在检查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不

7、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施工单位罚款多少元,现场监理工程师罚款多少元,总监理工程师罚款多少元等。在我国工程监理有关法规中明确指出,监理单位及其成员在工作中发生过失,要视其情况,负行政、民事直到刑事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规定,这一规定冇一前提条件那就是,监理单位及其成员在工作中发生过失。一般而言,施工中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当属施工单位的责任除非监理指令叫他那样去做,监理工程师不可能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就这一条款而言,业主显然违反了有关规定。第一,业主是把施工单位应按规范施工,施工质量必须合格的施工责任,混同了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的共同责任,扩大了监理责任;第二,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