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浅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

ID:45946537

大小:6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1-19

浅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_第1页
浅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_第2页
浅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_第3页
资源描述:

《浅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屮,经常遇到需要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情形。如何正确、及时变更被执行主休,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目前规定得尚不够具休明确,各地法院做法也不尽一致。笔者拟结合审判实践就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有关问题略陈管见。一、变更被执行主体应当具备的条件被执行主体消亡或名存实亡,是变更的前提条件。执行屮,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法人终止时,可以依法变更被执行主体。作为被执行人的其他组织在执行中虽然没有终止,但是已经名存实亡,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吋,也可以依法变更被执行主体。然而,如果执行屮发现审理中遗漏了应当共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者错列义务人吋,则应当按审判

2、监督程序处理,而不能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是变更的实质条件。主要有以下儿种情形: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可以变更遗产继承人为被执行人,由其在遗产范围内承受义务。第二,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变更名称的,将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后的法人或者组织变更为被执行人。第三,其他组织在执行小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可以变更设立该其他组织并对其依法应当承担义务的法人或公民为被执行人。即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变更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的,变更该独资企业的

3、业主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变更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第四,行政机关或企业开办的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被撤销、注销或歇业,无财产清偿债务时,如果依国发(1990)68号文件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变更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承担差额民事责任或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即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可以变更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叮以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

4、担责任。但是,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破产的,因法人只能以其经营或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得由他人來继受,所以,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难以继续进行,是变更的必要条件。执行中,被执行主体消亡或名存实亡且冇义务承受人时,依法应当变更被执行主体。不过笔者认为:执行程序以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为口的,被执行主体消广或名存实亡后,如果其义务承受人愿意履行义务并已履行完毕或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付诸实现的,为了纯化矛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可以不制作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法

5、律文书。如果义务承受人拒绝履行义务或故意拖延履行义务,致使执行程序难以继续进行的,则应当及吋依法变更被执行主体并据以强制执行。变更情形发生于执行根据生效Z后,是变更的时限条件。只冇在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生效Z后,被执行主休消亡或名存实亡且有义务承受人时,才能依法变更被执行主体。如果作为被执行主体的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屮已经消亡或名存实亡,执行屮则不宜直接裁定变更,而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据以执行的根据是仲裁机构或公证、行政机关制作的,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主体在执行根据生效前已经消亡或名存实亡,则应依法裁定不予执行。二、变更权归属于执行根据制作机关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可

6、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含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岀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支付令,行政判决、裁定、(赔偿)调解书,具冇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裁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二是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三是经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执行令。第一类执行根据

7、是人民法院自己制作的,执行中发生需要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情形,人民法院冇权直接裁定变更。第二类执行根据是仲裁机构或公证、行政机关制作的,人民法院对其具有司法监督权,但不能越俎代庖。在接受中请时发现需要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在执行中发现上述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是否变更、如何变更,应由仲裁机构或公证、行政机关决定。第三类执行根据是外国法院或国外仲裁机构制作的,执行中发生需要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情形,变更事宜亦应由外国法院或国外仲裁机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变更被执行主体,也有一个管辖权划分的问题。负责执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