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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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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4) 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们,出guo为你“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4)”,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的更新哦! 第1题张某用红糖和白酒的混合物生产了价值20万元的假感冒药,正准备销售,被查获,关于张某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B.以生产假药罪(未遂)定罪处罚 C.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详解】根据《
2、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第1款的修改,只要实施生产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生产假药罪,不需要具备“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节。因此,张某的行为成立生产假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张某生产伪劣产品,货值达20万,尚未出售就被查获,符合司法解释的要求,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
3、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对于张某应当按照生产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从一重处罚。所以只有C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第2题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答案】A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
4、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5、(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阅;(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简单对熙即可看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其实,上述法条的主要思路在于,只要是出现了不能归责于法院原因的情形的,原则上就不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把握住了这一点,就不需要对上述法条死记硬背了。 第3题甲对市地税局在2008年6月18日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于2008年6月24日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
6、议,在复议过程中,甲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于9月25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B.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超过了起诉期限 C.法院应不予受理,因为该案属于对同~具体行政行为的重复起诉 D.法院应当受理 【答案】B 【详解】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的规定,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故A项错误;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C项错误。当然,当事人撤回复议后再次起诉的,必须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
7、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甲知道的日期是6月18日,到9月25日提起行政诉讼,超出了起诉期限,法院应不予受理,故B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4题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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