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

ID:45731012

大小:213.63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11-17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_第1页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_第2页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_第3页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_第4页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  篇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年第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年12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刘明康  二○○九年  二月四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单个信托计划

2、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修改为“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修改为:“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

3、第3号公布根据年12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8次主席会议  ?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  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  第三条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

4、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四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  应当恪尽职守  第二章信托计划的设立  第五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  且符合国家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  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5、100  万元人民币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  万元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  万元人民  第七条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  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  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  推  第八条  篇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年1号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年

6、第3号)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于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

7、用本办法  第三条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  第二章信托计划的设立  第五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