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

ID:45702946

大小:597.00 KB

页数:54页

时间:2019-11-16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_第1页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_第2页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_第3页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_第4页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刑法Criminallaw刑法是什么?Whatiscriminallaw?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的机能保护法益保障人权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刑法适用上一律平等罪行相适应原则犯罪社会危害程度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刑法》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规定了这三大原则: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

2、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思想基础:1民主主义,只有民主产生的立法机关才有权规定犯罪与刑罚。2,自由主义,法律应当具有预测可能性,使国民知晓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以保障个人的行动自由。刑法的基本原则二、罪刑责相适应原则刑罚的尺度=客观危害性+主观罪过性+人身危险性刑罚应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刑法的体系总则刑法总则编学说上一般又分为犯罪论与刑罚论,前者规定了关于犯罪检验

3、认定的实体要件,后者则规定了刑罚的范围与内容分则刑法分则编列举了诸如盗窃、杀人等罪名,并针对各罪内容特别规定。学说上一般把刑法分则按照侵害法益的不同分为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数部份;在个人法益方面又常再细分为生命、身体法益、自由法益和财产法益等犯罪论何为犯罪?《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4、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论违法与犯罪的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犯罪构成要件传统的四要件说: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构成要件客观层次: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犯罪构成要件主管层次: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就是保护法益。即,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性质。我国刑

5、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根据行为损害的客体来给犯罪进行分类、确定罪名和处罚。犯罪客体——盗窃普通财物,构成何罪?——盗窃枪支弹药,构成何罪?——盗割通信电缆,构成何罪?——偷剪国防通信线路,构成何罪?犯罪的客观要件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体现为积极的行为不作为表面上是静止的行为,而正是由于静止状态造成一个危害的结果不作为的构成行为人负有积极实施的某种行为的义务行为人具有履行该积极行为的能力行为人没有履行该积极义务、没有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从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客观要件某甲有80岁的老母,某甲自己生活富足,但他对老母亲却不管不问,后来老母亲因冻饿而亡。对于他母亲的死亡,甲即

6、没有任何积极的动作,也没有打骂,也有积极伤害的举动,甲是否应对其母的死亡负刑事责任?上例中,如果乙是甲的邻居,乙也知道该老太太没人赡养,照料生活,她非冻死不可。乙同样没有对老太太采取任何积极的救助。赡养等举动,那么乙也构成不作为犯罪吗?犯罪的客观要件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义务2,业务上和职务上所要求的积极作为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4,先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犯罪的客观要件危害结果结果是指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造成的现实侵害事实与现实的危险状态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客观要件甲乙中学时代曾经是非

7、常要好的同学,此后七八年没有失去联系,一日,甲在大街上遇到乙,2人都激动得不得了,甲像以前一样高兴得锤了乙2拳,哪知道乙当场就痛苦地蹬腿、口吐白沫,被甲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原来,乙近年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由于遇到老同学甲一时激动,又在甲锤打2拳的外力下,当初发作。此案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联系?甲应否承担责任呢?犯罪的主体刑事责任能力即对违法行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16周岁以上、心智正常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尚未完全丧失或控制能力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4周岁者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

8、主观方面《刑法》第十四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