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036761
大小:1.31 MB
页数:34页
时间:2019-11-08
《ch2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二章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第一节概述一、工程建设的概念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二、工程建设的特点(1)产品体积庞大;(2)建造场所固定、建设周期长、占用资源多;(3)工作量极大,牵涉面很广,内外协作关系复杂;(4)活动空间有限和后续工作无法提前进行,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三、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分类(1)按投资和再生产的性质可以再分: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技术引进项
2、目设备更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恢复项目改建项目(2)按建设规模再分:不同等级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和报建程序不同。基本建设项目大型项目小型项目中型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划分:按投资额或生产能力、使用效益按投资额划分的基本建设项目,属于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工程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部门和非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按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划分的建设项目,以国家对各行各业的具体规定作为标准;更新改造
3、项目的划分:按投资额更新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其他部门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为限额以上项目,否则为限额以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四、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立法现状我国工程建设程序方面的法规多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1978年《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1982年《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1984年《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987年《关于建设项目经济
4、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1994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2004年《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五、工程建设程序(分五个阶段)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规划→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报建→工程发包与承包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施工→生产准备4.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竣工验收→工程保修5.终结阶段→生产试运营→投资后评估第二节工程建设前期
5、阶段及准备阶段的内容一、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的内容1.投资意向是投资主体发现社会存在合适的投资机会所产生的投资愿望。2.投资机会分析是投资主体对投资机会所进行的初步考察和分析,在认为机会合适,有良好的效益时,再进行下一步行动。3.项目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后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以方便投资者分析、抉择。主要确定拟建项目必要性和是否具备建设条件及拟建规模等,为进一步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主要内容:(1)拟建工程的必要性;(2)拟建工程的可行性;(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的分析。我国规定: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投资项
6、目建议书,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再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或地方计委审批。4.可行性研究是指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的分析论证。其内容如下:(1)对所涉及的社会、经济、技术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2)对各种建设方案进行分析、比较、优化;(3)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及评价;(4)提出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性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确认后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5.审批立项
7、是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准程序,审查通过后即予以立项,正式进入工程项目的建设准备阶段。我国规定:①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主管部门,各省、市、自治区或全国性工业公司负责预审,报国务院审批;②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隶属关系由各主管部门,各省、市、自治区或全国性专业公司审批。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的内容1.规划(1)在规划区内建设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要求。(2)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村、镇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3)在城市规划区内进
8、行工程建设的,要依法先后领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获取土地使用权(1)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余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而取得。需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工程建设的,也必须先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2)通过国家出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