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21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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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21条”(全文)《宁波市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23号)精神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0〕14号)要求,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2、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税收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一)全面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和银监局要指导和监督各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可暂停发放购房贷款或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各自总行要求和风险管理原则

3、确定。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坚决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从严控制,首付款比例按照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执行;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户家庭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一律不予再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三)严格控制非本地居民非自住型购房需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申请

4、购买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业银行也可根据风险状况对其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四)严格执行国家后续调控政策措施。对国家有关部门后续出台的信贷、税收等相关政策,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对房价上涨较快、房源供应紧张的县(市)区,可以制定更严格的临时性限制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二、加大土地供应和开发力度,积极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落实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6月底前编制和公布当地《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同时报市政府备

5、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宁波市2010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切实保障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城市危旧房与“城中村”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优先保证供应并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六)规范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行为。土地出让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七)对闲置土地进行集中清理。集中清理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按照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加大处置和收回力度。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

6、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积极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八)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进度。要加大土地批后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管力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促进商品住房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九)加大拆迁安置房建设力度。根据当前市场形势,推进以实物补偿为主、货币安置为辅的安置形式。各地要根据年度拆迁计划和实物安置需求,抓好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的落

7、实,加大拆迁安置房建设力度,满足实物安置需求。2010年拆迁安置房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住房拆迁面积。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十)严格商品住房预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要求,强化商品住房预售监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条件和最低规模。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应将全部房源销售信息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在房产交易机构的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和售房现场公开,并在预售许可证发放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加强商品住

8、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抓紧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确保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十一)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购买商品住房严格实行实名制,签订商品住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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