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ID:44660381

大小:52.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10-24

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_第1页
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_第2页
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_第3页
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_第4页
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菏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荷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荷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荷卫发〔2013〕11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荷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到2015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含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

2、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二)年度目标1.到2013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7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2.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

3、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3.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每年有所增加,并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服务量的30%以上。二、主要任务(-)完善和落实鼓励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保障政策1.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1)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2)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

4、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3)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比使用其他治疗的提高10%以上,对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的报销90%。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全部使用中医药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1)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1.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体现中医药特点。(1)省增补药物目录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的遴选优先考虑临床常用

5、、效果显著、价格合理的中成药品种。(2)所有县区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3)所有县区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中药饮片,提高使用量。(4)以市为单位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并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药验方。(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计划。(

6、1)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对未达标的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进行业务用房改扩建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中,80%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医疗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建设中医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信息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1)推进综合医院中医科

7、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全部县级综合医院按照国家《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配齐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标准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2)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在国家和地方共同实施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中,强化中医药功能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条件。在项目绩效考核时,将中医药科室达标情况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达标的关键性指标之一。对尚未达标的社区卫

8、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及中医药人员。到2015年,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