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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4
《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填报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填报说明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监发[2015]14号)及市纪委《关于开展“7+1专项整治和治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十纪文[2015]6号)相关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市直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说明如下:一、自查对象:所有纳入“方案”整治范围的单位,具体包括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二、自查时限: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重点检查时可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并
2、追溯到以前年度)。三、自查内容:在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重点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1、在财务支出上列支礼品礼金发票内容金额是否真实。2、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标准是否合规。3、内容为“办公用品”、“副食”的发票内容是否真实。4、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等发票内容是否真实、金额是否真实。5、车辆维修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情况。6、是否存在往来票据作支出凭证的现象。7、制售假发票问题。8、其他有关支出票据使用情况。自查表格包括2张表,即附表6《单位经费支出票
3、据使用自查(重点检查)违规情况表》、附表7《单位经费支出票据使用自查违规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均须填报。附表6用于所有自查单位填写本单位支出中违规财务票据的详细情况。自查统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财务票据违规情况。其中“支出项目”可填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或其他等;“支出类别”为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办公用品、印刷费、车辆维修费、礼品礼金、副食、购置费、资料费、电脑耗材费、其他;“票据类型”为增值税发票、普通机打发票、手工填写发票、往来收据、白条、其他等;“违规类型”为假伪发票、虚报、部分虚报、白条入账、往来票据违规、其他违规。违规票据数量
4、须在“备注”栏注明,便于附表7统计。附表7用于所有自查单位统计本单位支出中财务票据的违规情况、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统计本部门(系统)所有单位支出中的财务票据违规情况。具体数据由附表6汇总而来。“数量”为违规票据张数,其他票据(指假伪发票、白条、往来票据、其他违规票据)与“虚报”、“部分虚报”有重复的,仍分别填报。“其他违规”、“其他”栏有数据的要在“备注”栏说明情况。五、自查要求1、自查单位可到十堰市财政网、十堰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自行下载相关自查表格,或者到对口业务科室拷贝电子版。2、自查单位要如实填报自查表格,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对于不认真填报的,将作为重点检
5、查对象予以核查。自查表格无论是否有数据,均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3、一级预算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的同时,还要按“方案”要求组织好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所属单位的自查违规情况表。对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上报市纪委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4.所有自查单位应于7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及自查表(包括本系统汇总表、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各自的自查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收齐后于7月25日前报市财政监督局汇总二O—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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