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侵权责任的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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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侵权责任的法理依据序号行为事实可能侵犯的权力责任承担法律依据责任主体1未征得有关方同意,泄露或不正当使用与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其他建设各方的财产、隐私权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介同法》笫四1二条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2诽谤、中伤、诋毁建设方或承包方名誉建设方或承包方乞誉权给対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3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未将属于建设单位的财产按合同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的财产权给対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监理单位

2、4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的财产权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5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的财产权Q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6与建设单位或者建设施工企业审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的财产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7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河设备按照合同签字建设单位的财产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第六十七条监理单位监理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行为事实法律依据处罚措施责任主体为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建筑法》第六卜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笫六十条予以収缔,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建筑法》笫六十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町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了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1-条吊销资质证帖;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允许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丨•一条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卞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转让或分包监理业务«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十条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白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幣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

5、质证书与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利害关系«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三条责令改止,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了以没收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

6、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对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匚,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建筑工程质最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止;逾期氷改止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宜至吊销资质证书工存在安全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七卜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发现严重的施工女全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建筑工程

7、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未审查施匚组织设计及专项女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标注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笫七十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卜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将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和设备按照介同签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8、第七十三条责令改正,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允许他人以自身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工程建设监理规立》第三十一条没收违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以处罚款监理工程师因监理工程师过错造成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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