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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3
《物权法对移动基站建设有何影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V物权法〉对移动基站建设有何影响《上海市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强调了设置基站必须统筹规范,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各方经营者共享基站资源提供便利,做到“资源共享、合理布局覽这样做既规范了社会公众的行为,又规范了移动通信运营商的行为,只有依法设置基站,才能使基站得到合法的保障。《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和《上海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主要是采取“政府许可,企业补偿"的模式,由电信运营企业提出设置基站的中请,经市无线电管理局会同市城市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环保局批准后,颁发《基站选址认定书》。并由电信运营企业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电信运营企业获
2、得《基站选址认定书》的行政许可后,意味着政府机关赋予了移动网络经营者设置基站的特定权利的资格,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无权反对或阻挠。小区居民对市无委办颁发的《选址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市无委办撤销《选址认定书》。因此移动基站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电信运营企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当然有权在居民小区内建设移动基站。移动基站是否进小区由居民说了算,还是由无线网络布局决定?《物权法》岀台后,社会媒介对移动基站的设置进行了指责,有些认为“基站进小区,必须由业主说了算,业主不同意,基站不能进入居民小区覽这种说法,表面上好像很尊重民意,其
3、实是违反公用电信设施的科学性,也是违背了《物权法》有关规定的。移动通信是一种蜂窝结构的通信系统,网络结构是采用类似六边形的蜂窝状小区制覆盖,其设计覆盖半径在200米至600米,基站与基站之间是互相牵制的。基站设置的位置,是不能随意选定的,而是由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无线通信覆盖范围,确定有关上海市无线电固定台(站)通信网络的布局和选址位置。更重要的是,一旦基站位置确定后,不允许作大范围的调整。如果随意改变或者关闭一个基站的位置,不但会使该基站附近3平方公里的地方成为通信盲区,而且将会引起整个通信网络的连锁反应,严重影响本地区移动通信的通话
4、质量。《物权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煤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物权法的这条规定,其含义是指不动产权利人非经过邻人的土地、建筑物不能安设电线、电缆、水管、煤气管等管线,而此管线系社会公众所必需,则该不动产权利人有权通过邻人的土地或者建筑物安设,但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处所及方法安设,如果仍有损害的,应支付补偿金。这就是说,电信运营企业为了公众利益,在小区设置基站,小区居民应尽配合义务,提供必要的便利。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
5、、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维修、养护的责任。"这里并没有规定电信运营企业在建设公用电信设施时,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是因为这种建设、维修和养护行为,本身就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物权法第八十八条与《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一致的。从《电信条例》制订的针对性来看,它赋予基础电信企业“事先通知"和“适当补偿"的行为,应视为行政法规赋予电信企业公权力。当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发生冲突的吋候,我们往往要引出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平衡协调的概念。公权力指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公共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它是基于社会公众
6、的意志而由国家机关具有和行使的强制力量,其本质是处于社会统治地位的公共意志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从其本源上讲,这些权力的职能是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公权力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的权利。因此移动基站是否进居民小区,应当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无线网络布局设计决定,而不是由小区居民说了算,更不能搞什么“业主大会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才能让移动基站进小区"。当然我们不是不尊重居民的民主权利,如果小区居民有思想顾虑,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做好思想沟通;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应当从大局出发,做好业主工作。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私权的行使应受到“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叩勺限制,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活
7、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小区居民阻挠或破坏建设基站,不但给国家资产带来了损失,最直接的后果是小区信号质量下降,更多移动用户的合法通信权益受损。这种行为应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严重的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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