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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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工业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管理,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提高学校国际化程度,保证在校学生通过校际交流项目出国学习的管理工作规范、健康、有序的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我校按校际交流与合作协议约定派出三个月以上的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第三条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归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管理,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和相关学院予以配合。项目设立第四条学校鼓励各学院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开设交流项目。第五条校际交流项目由学校直接设立或各

2、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合作需求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设立。第六条各学院与外国教育机构商谈交流项目达成初步意向后,如交流项目涉及课程衔接、学分互认和学位授予等内容,由学院对合作方专业、课程进行把关,经教务处审核并同意后,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申请报告,经请示学校同意后批准立项。第七条校际交流项目在学校同国(境)外教育机构签订交流协议后生效。第三章申请、选拔和派遣第八条申请者的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本专科学生,或符合两校合作协议规定范围内的我校在籍学生;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外语

3、能力(英语或交换国的语言)优良,并符合交换学校的入学要求;4.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5.符合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6.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7.具有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第九条申请材料学生每年只能申请一项校际交换项目。申请者需按照本规定所制定的选拔方案,向所在学院递交以下申请材料。1.报名申请表;2•中、英文成绩单(中文成绩单需经学校教务处盖章,英文成绩单需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盖章);3.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托福或英语IELTS、GRE成绩及其它学习目的国所需要的语言水平证明等);4.家长同意书;5•出国学习计划书;6

4、•经济来源证明;7•其它国外合作院校所需文件。第十条选拔程序根据学校与国外院校间学生交换项目的具体要求,校际交流项目学生选派应遵循和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布项目、自愿报名、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选拔办法。1.报名。学院根据与国外合作院校所签署的交换协议约定和学生交换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学生的报名申请。2•初选。接受项目的学院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依据本规定受理学生的报名申请并进行初选。学生成绩从综合教务系统打印并由教务处负责审定。3.复选。学院将初选合格者的相关材料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复审,同意后由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合格者名单书面告知教务处、学

5、生处及学生所在学院;相应的学院通知合格的学生。学生根据项目要求向合作院校提交申请材料。4•录取。申请人接到国(境)外合作院校录取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备案。第十一条派遣1.获得外方录取资格的待派遣的学生(简称待派遣学生)根据项目要求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前往合作院校学习;如项目无特殊要求则由学生本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1.待派遣学生如需提供相关中介服务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推荐具有出国(境)签证(通行证)申办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是否需要中介机构协助办理由学生本人决定。3•待派遣学生在办理过程中的语言培训、办理护照、签证、机票、接机等相

6、关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3.待派遣学生取得签证后应在离校前到所在学院、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签订《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出国(境)交流协议书》。4.待派遣学生出国前,相关学院与国(境)外学校取得联系,安排学生入学和学习等事宜.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二条学籍管理主要由教务处和相关学院负责,交换学生在国(境)外学习之前,须办理学籍保留手续,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我校为其保留学籍,且须每一年申请一次,否则学校不为其保留学籍;交换学生学习期间被外方合作院校除名者,我校不再为其保留学籍。第十三条交换学生必须按照协议批准时限如期返校。短期出国者返校后应在一周

7、内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长期出国者返校后必须在两周内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办理报到手续,并到教务处办理恢复学籍手续。第十四条交换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在外停留期限、转往他校学习或转往第三国居留。违反者将取消河南工业大学学籍、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十五条每年交换学生在出国之前,由学校教务处安排进行一次电子图像采集,以便将来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数据的上网工作。第五章学分认定第十六条根据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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