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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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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政效能建设制度一、股务承诺制度(一)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制定本服务承诺。(二)服务承诺是根据本局及各业务股室职能要求,将规划管理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三)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1、贯彻落实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决定,切实履行规划管理职能,保证政令畅通。2、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规办事;做到亮证执法,文明管理,优质服务。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
2、做到''三个一”、“三个认真”和“四个杜绝”,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条凳子”和“认真听、认真记、认真答复”。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4、廉洁从政,执政爱民,提高行政效能。实行政务公开,即公开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审批结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严禁以权谋私、严禁索拿卡要、严禁违法违规审批。违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乱纪和违法建设投诉电话和举报电话,分别由局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和法制股受理,对各类举报、信访事件做到有报必查,有访必复。(四)服务承诺制的监
3、督管理1、制定和严格落实责任制,局领导、股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服务承诺制的落实。2、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3、定期总结讲评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奖惩,鼓励先进,纠正不良现象。4、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件。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1)投诉电话:(2)投诉地址:新化县城乡规划局办公楼4楼监察室。(五)经办人员违反服务承诺规定,经查实属有效投诉的,按《新化县城乡规划局审批和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二、首问责任制度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窗口,规范规划管理服务程序,特制定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是指工
4、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来访、来电、来信开始,待将处理结果告之服务对象为止,都必须由首问责任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及时、准确、满意的服务。(二)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必须做到以下标准和要求:1、办事人员来我局时,问到第一个工作人员,无论是谁必须热情、周到、及时、准确、满意地回答问题,不得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得拒绝回答。2、当办事人咨询的问题,属自己工作职责范畴的,必须及时正确解答,并对解答的问题负责。3、当办事人咨询的问题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畴或不清楚的,应主动耐心解释,并将办事人员引导到有关职能股室。(三)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予以追究处理。1、凡是服务对象反映,举
5、报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有损单位形象的,经核实,要公开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并做出书面检查。屡犯者,要调整工作岗位。2、凡是服务对象举报、反映工作人员搪塞、推诿、办事拖延的,一经查出,首问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3、服务对象举报、反映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公谋私,吃、拿、卡、要的,经查证落实,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四)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执行,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箱;定期向部门、企业、来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卡,收集落实“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首问责任制考核组书面报
6、告,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执行首问责任制好的工作人员要予以表扬,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五)首问责任制考核组组长:成员:周文曾晓红三、一次性告知制度(一)为了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一次性告知是指人民群众到新化县城乡规划局政务中心窗口、各职能股室、下属单位办理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时,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退回补办,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而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程序和受理时限。(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1、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2、办理事项所需要的资料、证明;3、办理事项的程序;4、办理事项的时
7、限;5、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四)政务中心窗口各职能股室、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对群众的咨询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五)经办人员向办事人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或书面告知形式。(六)政务中心窗口、各职能股室、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造成办事人往返多次办理、有损局机关整体形象的责任人,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诫免教育,并每发现一次扣发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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