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当前困扰立案监督工作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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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当前困扰立案监督工作的原因及对策思考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监督职能,与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共同构成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体系。它能从源头上起到保护人权打击犯罪的作用。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此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但由于某些因素的存在,案源和立案数不足、监督范围发展不平衡、监督效果不强和质量不高等现状依然普遍存在。从全国来看,XX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742件,监督不应当立案案件2699件,XX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940件,监督不应当立案案件3737件,立案监督案件总数量也呈下滑趋势。立案监督工作已成为大部分检察院的工作难点。一、困扰立案监督工作的原因一项工

2、作的发展滞后往往有多种原因,很难全面赘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经过仔细思考,本人认为形成立案监督现状的主客观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一)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由于某种原因,一些检察机关领导甚至侦监部门干警主观上对立案监督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认为批捕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批捕,防止错捕漏捕,立案监督是次要的。仍旧满足于过去的审查批捕办案数量和正确率,没有认识到它是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的有力措施,是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从而维护司法公正的第一步,导致不少干警对此项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二)业务不精,立案监督能力不强有的干警业务不精,素质不高,有的干警习惯于过去的坐堂办案,信息闭塞,不但

3、缺乏从内外两方面发现案源的能力,而且面对已经发现的案源缺少学习研究,遇到一定难度时,难以找到开展此项工作的策略和方法,从而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无从下手不会监督的问题。(三)较为严重的畏难情绪侦监部门经常和侦查机关进行业务来往,工作上互相制约又互相配合,部分干警不知不觉中与侦查机关干警形成一定感情关系,对于彼此的工作难处比较理解,另一方面,侦查机关大多对立案监督有抵触情绪,案件背后又往往存在说情、经济利益等各种干扰因素,因此有些干警对于办案中发现甚至群众举报的一些立案监督的线索,只是向侦查机关过问一下,即使对方的答复并不合法充分,只要不存在个人违法问题,往往碍于情面甚至压力不了了之,难以深究

4、。怕一旦深究会影响以后的工作或关系,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不敢监督的问题。(四)法律和制度上的缺陷除了以上主观原因,客观上存在的法律和制度上的缺陷也严重制约立案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1、立案监督范围的缺陷。刑事立案监督自然是刑事立案监督活动的全面监督,既包括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行为的监督,也包括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行为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行为实施监督。基于此,立案监督的内容只能是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却不在监督之列。而事实上,不少公安机关因经济原因违法立案现象仍然较为严重,有的地方后者甚至超过前者。《人民检

5、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虽然如此,检察机关要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情况进行监督,由于没有真正法律上的依据,这种监督是无力的,也只能是“提出纠正违法意见”而已。这也是两种情况监督发展严重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从地域角度看,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基本没有开展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行为的监督也就不足为奇了。2、立案知情权的缺陷。检察机关的刑事立案监督权,严格地讲包括立案活动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纠正权。现行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监督只规定了质询权和纠正权,即“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质询权)和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时'

6、'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纠正权),而对检察机关就立案活动的知情权却未作规定。据了解,不少侦查机关在检察机关去了解立案情况时,不是推委,就是隐瞒,无法了解立案的真实情况。如本市某检察院今年立案监督的朱某某故意伤害案,在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后,公安机关以假的立案日期的立案决定书作为答复,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即使公安机关接受建议立案后,侦查力度的大小和进展也很难知晓。可见,监督权的行使,其前提是对知情权的保证,否则,一无所知,就无法监督。3、立案监督处分权的缺陷。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公安机关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随便说明理由而不立案;接到立案通知

7、书后久拖不立、立而不侦;立案后不认真侦查就提请批捕,导致因证据不足而无法批捕,公安机关随后以不批捕为由将案件束之高阁等等情形。面对这些消极对抗行为,虽然明显影响了立案监督的严肃性和社会效果,检察机关却因为无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大多显得无能为力。(五)、立案监督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过高各地检察机关在对立案监督案件的质量评价标准不一。在通知立案条件上,有的地方认为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就可以通知侦查机关立案;而大部分则认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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