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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0
《XX区关于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区关于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困难,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21号)和XX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民〔2012〕28号)及XX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XX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X民〔2015〕111
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立足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通过完善救助方案,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社会慈善的衔接与结合,增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综合效能,逐步扩大和提高重特大疾病的救助病种和救助水平,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二、救助内容(一)救助人群:1、具有XX区常住户口,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对象;2、具有XX区常住户口,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老年人(指60周岁以上人员)、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以及其他因患
3、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简称低保边缘户)。(二)救助病种:本着从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起步,确定将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种疾病纳入救助范围。(三)救助医院: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由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协商确定定点医院,区民政局与定点医院签订工作协议。救助对象需要转诊治疗的,应当由定点医院办
4、理转诊手续。(四)救助标准:1、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经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按照70%给予救助,年封顶线15000yLo2、对低保边缘户经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自付3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50%给予救助,年封顶线10000元。(五)救助流程:1、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巾请救助流程: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患重特大疾病,在定点医院治疗,经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给予救助。
5、救助对象需要转诊治疗的,应当由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经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方可予以救助。2、低保边缘户巾请救助流程:(1)申请。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企业工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家庭收入证明、诊断证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单据等证明材料。村(居)民委员会或企业工会应当在接到全部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口内完成对材料的真实性调查,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2)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逐项
6、审核,并对申请人入户核实,准确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开支等情况,之后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XX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审批。区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材料复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开展入户调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同意批准意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不同意批准意见,并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资金筹集重特大疾病救助所需资金在区财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统筹安排;同时,民政部门要动员和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慈善和社会捐助等,
7、多渠道筹集资金。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的救助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定点医疗机构每季度末向区民政局报送医疗救助支出明细及结算单,区民政局汇总审查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四、职责分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帮助重特大疾病患者减轻医疗经济负担,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民政、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社会慈善救助的协同互补作用,让重特大疾病患者及时享受全
8、面、便捷的医疗保障待遇。民政部门作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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