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办法

XX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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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为完善我县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土地被征用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范围和对象我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具体对象为:1、经批准“村改居”的原行政村居民。指县人民政府批准“村改居”前已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常住农业人员。2、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土地被征用,以户为单位其土地被征用60%(含)以上的家庭成员。3、以户为单位,其征地面积虽未达到60%,但被征用的土地面积已达到被征地行政村人均占有数(即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被征地行政村土地

2、数除以当时在册农业人口计算)的,可按实际征用面积确定参保人数。上述对象以下统称“被征地人员”。缴费标准和办法(一)缴费标准分1档、2档、3档、4档和5档。缴费标准和对应的待遇标准,由参保人员在参保时自行选择,一经选定不再变动。缴费标准按各档年龄段确定,2008年缴费标准详见附表。(二)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被征地人员参加1、2、3档的可按当年同一年龄段第三档缴费基数的30%享受财政补助金,参加4、5档的按当年同一年龄段第四档缴费基数的30%享受财政补助金。(三)从实施之日起对已经办理参保手续且已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在现有待遇标准的基础上,参保1-

3、3档的每人每月增发养老保障金40元;参保4-5档的每人每月增发养老保障金30兀。对尚未亨受待遇的对象,等到亨受待遇时,也对应的增发40元、30元养老保障金。(四)缴纳养老保障费的标准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情况和被征地人员待遇调整情况以及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由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五)参保人员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缴纳养老保障由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委托指定银行收缴。(六)参保人员原则上应一次性缴清养老保障费。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由本人巾请,经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经办机构核准,并签订《XX县被征地人员参加

4、养老保障分次缴费协议书》后,方可分次缴分次缴费的参保人员,首次缴费额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50%,以后应每年连续缴费,每次缴费额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10%,并加上按签订协议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欠缴的总额和利息必须在到达享受待遇年龄前全部缴清,否则不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参保人员从全部缴清后的次月起给予养老保障待遇,未缴清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三、参保的审核和办理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障应由所在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同意后提出,经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分别持以下材料报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准:1、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障申报表;2、

5、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3、承包户土地权证;4、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征用土地的文件;5、县政府批准的“村改居”文件;6、承包户土地被征用证明材料。被征地人员申报核准后,填写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障登记表、待遇享受核准表,到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障费后,领取《XX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手册》。四、享受条件和标准(一)参保人员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按本办法参保,并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障费的;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二)养老保障待遇标准:2008年的待遇确定为一档375元

6、/月;二档325元/月;三档275元/月;四档235元/月;五档185元/月。享受待遇必须与其缴费的档次相对应(具体标准见附表)。(三)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情况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情况适时调整提高。具体调整提高的时间和待遇水平,由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四)参保人员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当月,持本人身份证、《XX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手册》到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待遇享受手续,核准后次月起享受并发给养老保障金。(五)参保人员按月享受的养老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经办

7、机构委托银行或邮局按月发给。(六)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被判刑或劳教的,在服刑或劳教期间停发养老保障金,刑满或劳教期满后重新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按服刑、劳教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停发的养老保障金不予补发。(七)参保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亨受养老保障待遇,其继承人必须在参保人员死亡后30日内持死亡有关证明材料向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经办机构办妥有关手续。其个人帐户有余额的,予以退还。对冒领养老保障金的,县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五、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一)建立XX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实行统筹。(二)

8、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按个人、村集体、县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原则筹集。个人和集体必须承担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障费,村集体经济组织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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