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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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司发﹝2018﹞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跳马法庭、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区属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2018年3月26日12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健全完善多元化调节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

2、工作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平等自愿、中立、保密、便捷高效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合

3、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二、任务目标12根据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探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机构,健全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为平安雨花、法治雨花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工作内容(一)建立工作机构1、设立长沙市雨花区律师调解指导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司法

4、局法律服务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律师调解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接受长沙市律师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制定律师调解工作制度,指导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对律师调解员进行监督考核,指导雨花区律师调解工作,落实律师主持调解权益。2、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主要职责是:做好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协调对接工作;负责审核并向区法院推荐参与调解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负责律师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考核、奖励和惩戒;接受当事人申请或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的委派或委托,指派律师调解员

5、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3、在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12,选聘律师调解员,在法院的指导下开展调解服务。区人民法院应建立专门台账,全面记录委派或委托律师调解案件信息,并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日常联络和案件交接。4、跳马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解工作室,主要职责是:做好与跳马法庭的诉调对接工作,负责审核并向跳马法庭推荐参与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负责律师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奖励和惩戒;接受当事人申请或跳马法庭、跳马镇党委、政府的委派或委托,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5、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

6、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组成调解团队,接受当事人申请开展调解业务或承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移送的调解案件。(二)健全工作机制1、明确律师调解案件范围。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接受相关委托代理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2、规范律师调解程序。律师调解一般由一名调解员主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当事人要求由两名以上调解员共同调解的案件,可以由两名以上调解员调解,并由律师调解

7、工作室指定一名调解员主持。当事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更换律师调解员。12律师调解的期限为30日,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不受此限,但延长的调解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协议书;期限届满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终止调解。律师调解员组织调解,应当用书面形式记录争议事项和调解情况,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律师调解工作室应当建立完整的电子及纸质书面调解档案,供当事人查阅。调解程序终结时,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律师调解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并由

8、当事人签字确认。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3、确保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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