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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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大渡口区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2010-08-2刀【阅读:3753次】【关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重庆市大渡口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中共大渡口区委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渡区委发(2009)17号)的要求,结合大渡口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区政府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到2012年区政府累计投入5亿元用于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兑现本办法所列的有关扶持政策和对我区商贸

2、服务业的规划编制、策划包装、宣传推介等工作。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当年有结余,累积到次年继续使用。第二章金融服务业第三条对新入驻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市级机构落户大渡口区的,在享受市政府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区政府一次性奖励标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金融机构在大渡口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设立片区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第四条金融机构在大渡口区购地新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对其自用部分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区级所得部分100%给予

3、奖励;购置办公用房的,按自用部分面积,对市级及以上的金融机构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区级金融机构按其房屋交易所缴纳的营业税区级所得部分和契税100%给予奖励。享受补助、奖励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第五条金融机构直接支持大渡口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按照《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金融单位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奖励的通知》(大渡口府发〔200刀11号)的规定予以兑现。第六条以上第三、四、五项奖励政策由区金融办牵头予以落实。第三章商贸服务业第七条对新入驻的经营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贸零售企业,经区商委认定并正常经营

4、一年以上,其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3年内在扣除15%的社会发展基金后按10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4、5年按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50%的比例给予奖励。开业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第八条对新入驻的经营面积在10000~20000平方米的大型商贸零售企业,经区商委认定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其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3年内在扣除15%的社会发展基金后按10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4、5年按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50%的t匕例给予奖励。开业时,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第九条

5、以上两类大型商贸零售企业除享受奖励扶持政策外,如企业需要贷款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区政府帮助协调银行融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支持。第十条对新入驻区政府重点规划打造的特色商业街的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经区商委认定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其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3年内在扣除15%的社会发展基金后分别按70%、60%和5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十一条对连锁商贸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注册在大渡口区的,其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3年内在扣除15%的社会发展基金后分别按90%、80%和7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4

6、、5年按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5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十二条以上新入驻的两类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和连锁商贸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需要自购房产进行经营的,其所缴纳的购房契税按]0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四章餐饮服务业第十三条积极推进餐饮业水电气与工业企业同价,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推进美食之都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6]104号)有关优惠政策。第十四条对新入驻的重庆餐饮50强企业,经区商委认定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其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3年内在扣除15%的社会发展基金后按100%的比例给予奖励,

7、第4、5年按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5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经营规模达到2000平方米1000-2000平方米和500-1000平方米以上的,开业时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第十五条对新入驻区政府重点规划打造的特色餐饮街的餐饮企业,经区商委认定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其缴纳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所得部分3年内在扣除15%的社会发展基金后分别按70%、60%和50%的比例给予奖励。第十六条对区内扶持发展的重点餐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就餐临时占道停车位,方便顾客停车。第五章休闲娱乐业第十七条对新入

8、驻的经营中高档休闲娱乐场所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经营中高档酒吧、歌城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休闲娱乐类企业,经区商委认定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其缴纳的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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