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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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面对当前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进程,已实施近四年的庭前会议制度无论在其制度功能、运行机制还是在程序效力等方面均表现出明显的不足与乏力,这要求对庭前会议制度进行改革。首先,要合理界定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其次,从程序的启动、参与的主体、程序适用、召开模式以及处理结果等方面对庭前会议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最后,赋予庭前会议相关决定法律约束力,以避免程序重复而导致的司法资源不必要浪费。关键词: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功能定位;程序完善;法律效力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037-0

2、3作者简介:罗越(1983-),女,汉族,本科,法学学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孙启磊(1990-),男,汉族,西南政法大学,2014级诉讼法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庭审实质系2013年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理念,旨在发挥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审查判断证据以及正确适用法律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庭审集中、顺利、高效进行,提高庭审的质量与效率。庭审实质化的实现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作为支撑,庭前会议(庭前准备)便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1]在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要想实现庭审实质化就必然要求刑事审判具备完善的庭前准备程序,做到使无争议的案

3、件及时在庭前程序中过滤出去,以确保司法资源的有效使用;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庭前准备程序则起到案件争点及证据整理、识别关键证人等庭审准备作用,以保障庭审顺利、集中、高效运行。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庭前会议制度设计而言,无论是从其制度功能定位、机制运行还是程序效力等方面来看,都难以胜任上述庭前准备程序的应有使命。对此,下文拟通过对当前我国庭前会议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在反思不足以及参考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本质要求,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对策建议。一、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基本概述2013年新刑诉法修订标志着庭前会议制度在我国得以真正确立。随后最高法“关于适

4、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及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岀台,又相继对庭前会议制度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与补充。从相关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我国引进庭前会议制度旨在通过于庭前解决诸如管辖、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不公开审理、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等可能导致庭审延迟、中断的程序性或者部分实体性问题,以确保庭审集中、顺利、高效进行。据此,就其性质而言,庭前会议制度理应定位于庭前准备程序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就是为正式庭审服务,做准备的。例如闵春雷教授认为:“庭前会议应当定位于庭前准备程序,它位于公诉审查之后开庭审理之前,是庭前准备程序

5、的核心内容”。[2]二、我国庭前会议制度之反思(一)制度功能定位不明确根据相关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前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定位是模糊不清的,即关于庭前会议制度主要是定位于仅仅解决相关程序性事项或是实体性事项亦或是两者均可以解决,对此,我国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矛盾,并没有确切的结论。例如,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可以看出,立法似乎将庭前会议的功能定位于相关程序性争议的预先解决,为正式庭审做准备,并不主张涉及实体性问题的解决。然而,立法的不周延,使得条

6、文中具有兜底性规定的“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并没有明确排除实体性问题,从而又为实体性问题在庭前会议中解决提供了解释的空间。例如,“高法解释”第99条、第184条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对非法证据排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以及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进行梳理,对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进行调解等。“高检规则”第431条、第432条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对案件管辖、回避、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辩护人提供的无罪证据、非法证据排除、不公开审理、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庭审方案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提出和交换意见,检察院可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等。很明显,两高

7、“司法解释”对于刑诉法中的兜底性规定做了扩张性解释,将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附民调解,适用简易程序、证据材料异议等实体性问题均纳入庭前会议当中。这种立法上的不周延以及条文之间的矛盾不仅反映了我国在庭前会议制度方面的立法不成熟,制度掌握不充分,也严重影响了实践中庭前会议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二)庭前会议制度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正所谓一个良好的程序或者制度能否在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最大功效与价值,与其是否拥有一套成熟、完善的运行操作机制是分不开的。而纵观我国的庭前会议制度的立法规定,庭前会议制度的程序运行机制还是很不成熟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庭前会议启动过于职权

8、化根据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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