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ID:44229441

大小:41.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9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资源描述:

《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网上反映事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网上互动交流栏目的监督与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联系群众、互动交流作用,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依法执政效能,确保群众网络诉求渠道畅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工信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类栏目主要包括领导信箱、调查问卷、公民信访、咨询投诉、意见征集、在线交流、百姓关注、常见问题解答、纪检监察信箱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是省工信厅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了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动态、政策,反映正常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窗口。第三条 厅办公室作为督办处室,要安排专人每天查看相关栏目,将信访事

2、项及咨询投诉意见等进行分类,根据业务性质确定办理处室,填写《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反映事项办理单》,分发至相关处室并督促其办理。各处室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期限办理,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有回音。第四条纪检监察信箱栏目由厅纪检监察室负责管理登记来信事项,并按照纪检有关规定办理。4其他互动类栏目均由厅办公室具体登记和管理,并根据来信内容督促相关处室办理。第五条各处室收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反映事项办理单》后,按照表格规定内容提出答复意见,并经处室负责人签字,重要事项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将表格原件送办公室存档,由办公室在网站上统一答复、发布,未送还原件的将按照未办理登记。第六条各处室

3、在处理咨询投诉意见及信访事项时,应当做到依法、严谨、准确、及时。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规定工作日内无法回复的,报经办公室备案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来信人延期理由。涉及信访事项参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理。第七条需要两个以上处室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协调办理。第八条以公布为原则、不公布为例外。答复意见经保密审查符合公开发布条件的,并经来信人同意且承办处室核定可以公开的,由处室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反映事项办理单》“是否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一栏予以明确,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第九条厅办公室每月对各处室网上事项办理情

4、况进行统计,并适时进行通报。年底结合全年信息工作情况对网上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考评奖励。4第十条对应由各处室办理的网上诉求与信访事项,处室或个人不按规定办理的,办公室将督促限时办结。对办理不及时、质量不高,导致网民重复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处室相关责任。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反映事项办理单》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反映事项办理单编号:2014年月日标题网民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来信时间来信内容承办单位答复内容答复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是否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领导签字备注处室按照表格规定内容和时限提出答复意见,并经处室负责人签字,

5、重要事项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将表格原件送办公室存档(联系人:孟创道联系电话:87298230),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未送还原件的将按照未办理登记。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