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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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方式,规范项目监督检查行为,减少对科研工作的干扰,营造良好科研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组成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机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立项、执行、验收(含验收、结题、终止、撤销,下同)等项目管理环节。第四条“双随机

2、、一公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容错纠错、激励创新原则。第五条下列情形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一)重大项目。(二)投诉举报的事项。(三)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四)其它部门移送的事项。(五)其它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的检查事项。8第六条厅党组会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检查计划审定。分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厅领导负责年度检查计划及检查报告审定。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检查计划

3、并组织实施,汇总并形成总体检查报告。第二章机构与平台第七条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主管业务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负责人兼任。第八条依托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和吉林省科研诚信管理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现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程留痕、全面公开,责任可追溯。第九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专家库。专家库专家包括

4、学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第三章环节与内容第十条立项环节。主要检查项目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检查项目立项程序是否规范,把关是否严格,拟立项项目是否合规。第十一条8执行环节。主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及经费到位、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第十二条验收环节。主要检查项目验收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完成指标是否客观真实。验收环节检查在验收后下一年度进行。第四章程序与实施第十三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工作实际及监管需要和有关要求,每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检查环节、检查内容、被检

5、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日程安排、工作要求,确定检查组及成员等,报分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厅领导审定后报领导小组审议。第十四条检查组数量及检查组成员。检查组数量按检查项目数量确定。检查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相关领域学术专家、财务专家、管理专家等。每个检查组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检查组专家从“双随机、一公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第十五条检查组及成员职责。检查组接受领导小组领导,独立行使检查职责,拒绝其他干扰。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检查组的日常工作;学术专家负责检查项目

6、的研究内容、指标、成果等内容;财务专家负责检查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第十六条检查对象。按照立项、执行、验收三个环节及项目数量确定检查比例,每个项目只检查一次。8项目立项环节。检查组在拟立项目名单中,以不低于拟立项数1%的比例随机选取检查项目。项目执行环节。检查组对执行到中期的项目(不包括后补助项目)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项目验收环节。对上年度验收项目,以不低于2%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项目。第十七条检查日程。检查日程制定应科学、合理,原则上对同一单位的项目检查应集中,减少被检查单位的工作

7、负担。第十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小组成员、检查对象、日程安排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各检查组实施。第五章报告与公开第十九条各检查组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第二十条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检查情况、对被检查项目的评价、结论、处理建议等内容。第二十一条检查报告形成过程中,把握不准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和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沟通,与分管处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并向分管厅领导、分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厅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

8、。第二十二条各检查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检查报告。第二十三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总体检查报告后报分管8“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厅领导审定后,提请厅党组会审议。第二十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结果向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反馈,并公开。第六章结果与运用第二十五条检查结果特别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激励。第二十六条检查结果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惩戒处理。第二十七条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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