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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9
《新三板股权质押突飞猛进风险频发机构心态趋谨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毫无疑问,自新三板市场扩容至今,定增是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除此之外,机构和企业也在寻找新的融资途径。股权质押业务便在这样的需求中逐渐成长起来,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股权质押的融资方式。这在某种程度上与新三板不多的儿种融资方式有效地形成了互补。近两年发展迅猛据广证恒生最新公布的数据,以公告H期为标准,从2015年至2016年7月8日,新三板企业股东共有2318起股权质押。2015年有47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东进行过1036次股权质押。仅2016年1刀1口至7月8口,就有69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东进行过1360次股权质押,比2015年同期的280次,增长
2、达385.71%o广证恒牛总经理袁季表示,新三板股权质押次数增长迅速,预计随着新三板挂牌数的增多,股票质押业务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冃前定向增发依旧是金业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但因为定增属于股权融资,金业在通过心增融资的时候会对股权稀释,或者股权贱卖等情况有一定担忧,企业需要更加灵活利用手屮股权且不会对股权造成影响的融资方式。因此,股权质押成为企业愿意尝试的一种手段。北京地区一家“新厂板”挂牌企业董秘表示,该企业股东一直在寻找股权质押的融资渠道。因为股权质押不会稀释股权,也就避免了因增发丧失控股权的风险。与此同时,不少“新三板”挂牌企业为轻资产类金业,在巾请银行贷款时并
3、没有很好抵押物,因此股权便成了这些企业股东不多能够利用的资源。“此类轻资产公司大多数科技含量较高,创造价值的核心并不在于固定资产,而在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难以量化的资产。轻资产公司由于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而难以申请贷款。在股转系统挂牌Z前,其股权流动性较差,口定价相对困难,股权质押得不到银行认可。挂牌Z后,公众公司的身份、流动性的增强和变现渠道的出现为公司质押的股权增加了保障,股权质押融资也得以顺利实现。”兴业银行一位参与过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业务的人士如此表示。尽管银行在股权定价这一端而临的问题没有解决,但实际上日前新三板市场银行依旧是股权质押业务主要的参与者。券
4、商作为“新三板”市场主要的机构参与主体,却在近几年屮缺位股权质押业务。仅有极少数的券商以不透明的方式进行股权质押业务,券商在股权质押业务上仍需监管放行。安信证券新三板苗席研究员诸海滨就在报告中指出,银行是目前新三板股本规模最人的质押权人,截至LI前在银行端的股权质押规模己达68.09亿股,并且维持着较高的增长速率。但证券公司作为质押权人接受的股权质押股木规模最小,2014至2015年规模保持不变,共1657.53万股,2016年股权质押规模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整体规模相比于银行等其他质押方依然较小,截至冃前,券商端的股权质押规模为4527.53Jj股。实际上,监管层
5、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将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冋购业务。业内认为,监管层在推出了针对上市公司,以及场外市场的有关政策之后,也将很快落地针对证券公司在“新三板”的股权质押业务。诸海滨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与券商业务相对的是,新三板市场中自然人作为质押权人参与股权质押规模在近两年同样成倍的增长,冃前股本规模已经超过10亿股,而2014年仅21亿股。股权质押业务拉响风险警报尽管2014年至今,新三板市场股权质押业务发展迅猛,但随着经济周期下行以及部分新三板企业老板对规则漠视,股权质押业务的风险也逐渐暴露。“尽管做市商制度推出后有助丁企业的价值发现,但波动仍然过人。此外
6、,由于流动性太差,一旦企业股价或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银行没办法平仓。今年3月以后,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基本上全停了。”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说。袁季就表示,新三板当前股权质押整体上风险可控,但个股风险不容忽视。股权质押对质押方主要风险有三点,首先是股价下跌不能及时补仓导致公司股权变更。第二点则是挂牌企业有资金流动性危机,无法按时还款。此外,借款人道徳风险。对质押权人的风险主要是股价跌破补仓线,质押标的物不能及时变现。其中挂牌公司质押股东的信用缺失风险尤为突出。以新厂板挂牌企业哥仑步(835494)为例,董事长兼控股股东在质押所持全部股权后,失联并辞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7、。此外,东田药业(834435)全部3名股东质押2505力股(占公司总股木100%)融资2500力元后迅速摘牌的事件也对市场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一家此前尝试过新三板股权质押业务的券商人士便对记者表示:“新三板业务大家都怕踩地雷,类似东田菊业这样三名股东将100%的股权质押后,宣布摘牌的事情让所有机构都心有余悸。”袁季也指出,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公司治理上相比主板企业不完善,信息披露也不够透明,质押权人难以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和了解。如质押股东恶意质押股权未按时履行约従,质押权人难以判定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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