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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9
《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决定,根据县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创新不适应办案新要求的观念、方式和方法,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推进查办案件领导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办案工作更加统一、规范、有效。二、时间安排
2、2014年10月,正式启动查办腐败案件机制体制改革工作,10月8、23日,11月8日、23日,12月8日、23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由局纪委向局党委、县纪委,分6次上报线索处置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案件查办情况。三、主要任务(一)线索处置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1、线索来源。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批转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纪委监察局领导收到转交或批办的;市局纪委、县纪委有关业务室在受理信访举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组织人事部门、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按规定移交的;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批转报送的;通过网络舆
3、情等媒体发现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2、线索统一管理。对反映我局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由行政监察室一个口受理,7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纪委书记和主要领导签批后,实行统一管理。行政监察室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有效管控,并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分类整理。由局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中纪办发{2014}2号)规定的五类处置标准,组织拟定初步办理意见。3、线索集体排查。线索集体排查会原则上每月6日、21日各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由行政监察室负责相关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线索集体排查由局纪委书记主持,行政监察室、全局纪
4、检监察员参加,分析审核纪检监察提出的初步办理意见,明确办理意见、承办责任和办理要求。按照中纪委《关于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中纪办发{2014)2号)要求,按以下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相应标准进行处置。(1)拟立案类。主要是指经过初步核实,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却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线索。(2)初步核实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构成违纪的线索。(3)谈话函询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
5、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具体办法方式包括:由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直接或委托有关中层单位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等。(4)暂存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比如,线索具体、有可查性,但因其本人、时机等因素,不便马上开展核查的;相关重要涉案人一时难以找到的;经初步核实或者谈话函询,尚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在现有的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反映的问题发生年代久远,且之后没有新问题举报的,等等。(1)了结类。主要是指被反映的问题失实或者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
6、线索。比如,经过核查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经过谈话函询,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的,也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已建议行政机关作出恰当处理的;被反映人退休或去世等。4、线索报告的范围。向局党委和县纪委报告的范围:反映局中层正职以上的问题线索。群众关注、在全局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窝案、串案、案中案等复杂案件;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认为应当报告的案件也要报告。以上报告范围含在岗位内退、退休干部。5、线索报告的程序。线索处置结果由局行政监察室负责分类列表,填写《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附件1),式两份,经局纪委书记签字后,
7、每月10日、25日分两次报告,一份报局党委书记,另一份由局纪委书记或指定专人报送县纪委。反映案情重大或时效性强的问题线索随时上报。问题线索涉及党委书记本人的,应当回避。局党委书记在收到《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由局纪委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收回。行政监察室对报告表做好存档备案。局纪委加强与县纪委的沟通联系,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征求县纪委的回复意见。局纪委对收到的案件线索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填写《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按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相应标准进行处置。同时向局党委、县纪委报告,反映案情重大或时效性强的问题线索随时上报。如党委意见与县纪
8、委意见不一致,要及时进行沟通,原则上按照县纪委意见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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