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托盘业务”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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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托盘业务”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解析  “托盘业务”在我国商业经济领域并不少见,但一些犯罪嫌疑人以“托盘”为名,与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国有企业“合作”签订一系列合同,从而从国企变相获得融资的现象,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也非常突出  “托盘业务”在我国商业经济领域并不少见,但一些犯罪嫌疑人以“托盘”为名,与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国有企业“合作”签订一系列合同,从而从国企变相获得融资的现象,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也非常突出。往往在这些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找到可获利润的投资渠道,而所获融资又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黑洞”,最后资金链断裂不仅使得自己受到司法追究,也给相关

2、被害企业造成了十分重大的财产损失。同时相关企业在业务审核、资金管理上等方面存在漏洞,违反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的相关法律法规,也给犯罪造成了一定的可乘之机。  一、问题的提出  被告人周某、孙某、孙某某、章某、汤某等人是老乡关系,在上海、南京等地区从事钢贸行业多年,手中均控制有多家公司且互有关联。从2012年4月开始,上述被告人单独或互相伙同,陆续以其控制的公司作为上下游公司与某国有企业签订多笔钢材购销三方合同――即所谓的钢材贸易“托盘业务”,并通过其所控制的仓库出具虚假的仓单。至2012年9月案发,各被告人共造成该国有企业损失共计约人民币3.6亿元。  本案中

3、,各被告人均辩称是在与国企进行正常的贸易活动,没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骗取被害单位的财产。那么,到底什么是正常的“托盘”业务,“托盘业务”如何演变成行为人骗取他人财物的工具呢?  二、案件背景及“托盘业务”的概念  (一)案件背景  钢贸行业在我国在经历了2009年最后的“疯狂”后,迅速进入产能过剩和钢价倒挂的不利局面。一方面大量中小民营企业受制于经营链条和经营惯性,死守钢材销售贸易,没有及时转型或深度加工产品以抵御市场风险,产品结构单一,深度套牢其中。另一方面银行嗅到市场风向后,加速回笼资金并紧缩银根,而手中现金流较为充裕并能轻松从银行获得进一步信贷授权的一

4、些国有企业,逐步接触到“嗷嗷待哺”的民营企业并最终与之一拍即合。据公开报道的市场不完全统计,中材国际、中钢、中铁、五矿等大型央企均有涉足钢贸领域的这种业务。本案中的各被告人不仅与涉案国企有“合作”并因之身陷囹圄,还在多地面临多家银行或国企各种形式的诉讼,其名下的财产和钢材几乎全部被抵押、查封或冻结。实际上在与这些企业从事托盘业务时,上述被告人就有利用自己或关联人士所控制的仓库出具虚假仓单、一货多卖的情况,导致案发时各被害单位均拿着仓单对同一笔货物主张所有权,货权状况极为混乱。  虽然各被告人与上述国企之间的“合作”有一些细微区别,但总体模式不离“托盘业务”的

5、窠臼。被告人使用虚假仓单和其他欺骗手段诈骗国有企业的财产是犯罪的本质,而犯罪的背后则是这种托盘业务在失去市场大环境的庇佑后,并不是一种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交易模式。抛开被告人的诈骗手段不谈,他们无法从托盘业务之外寻找到市场新的利润点,那么这种业务必然会成为一潭死水,在水分被蒸发后,自然而然地就露出了犯罪的本来面目。  (二)托盘业务的概念  所谓“托盘业务”,简单来说就是“代理购货”,即委托其他机构代为采购某种产品,在支付货物价款或相应对价之前,由被委托机构享有对货物的所有权,但实践中的情况往往要复杂得多。  托盘业务一般多发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领域,是某些资金实力

6、较差的企业,借手于资金实力雄厚的机构摆脱资金需求和资金链条的困扰,以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的手段。托盘业务中委托方最后在货物上需要付给被委托方更多的价款,以体现其使用被委托方资金的成本,被委托方也得以从价款差异中获取资本收益。被委托方一般是银行,近年来现金流比较充裕或能轻松从银行获得信贷授权的国企也有参与其中。比如在钢贸行业中,钢贸商拥有销售网络和终端销售渠道,但由于需要提前1―2个月向钢厂支付预付款,且钢材运输过程中也要占用一定的时间,这样算来一单钢材交易需要占用3倍左右的资金,才能保证整个贸易链条的正常运作。而通过使用被委托方的资金先向钢厂支付价款,可以较低成

7、本延缓资金需求强度,并保证钢材交易最终顺利进行。  要保证托盘业务顺利运行主要有如下几个关键因素:  一是行业总体形势平稳良好,从长远看能够有所盈余。如果销售商无法从终端销售中挣到钱,或者说挣的钱长期不能弥补应支付给被委托方的资金成本,那么整个业务链条必然会断裂。反过来看,如果被委托方拿不到委托方的价款,只能出售货物,但如果货物价格低于其购买时的行情,那么被委托方也会遭受损失,自然会终止业务。  二是销售商应恪守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在整个业务流程中,被委托方实际仅仅只是资金持有人,可能对所涉足的行业状况完全没有任何了解和预判,因而业务操作的

8、主动权更多地掌控在委托方手中。如果销售方最终不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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