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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8
《城管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与城管局文明广场创建方案汇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城管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城管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效能监察内容1.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政令畅通情况。2.推进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局各项规章制度情况。4.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情况。5.各类交办件办理情况。三、效能监察方法1.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3.考核结果与局月度绩效、市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四、效能监察要求
2、1.强化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处室、单位(分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有令必行,强化执行意识,强化责任追究,促使“生、硬、拖、推、扯、低”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全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1.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各处室、单位(分局)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服务承诺制,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明确责任,确保承诺得到兑现。2.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各处室、单位(分局)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践群众路线,牢固树立服务观
3、念,切实当好人民公仆。坚决克服浮躁作风,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五、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对效能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实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相结合。对发生问题的人和事,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第一次予以通报,第二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多次发生问题或发生严重问题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分局),将视情况对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停职检查、调离、免职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一)经济处罚1.凡是被市效能办明查暗访发现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并通报批评的,扣除当事人全年局绩效考核
4、奖,市年终绩效考核奖下浮两档,扣除直接领导人三个月局绩效考核奖。2.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通过明查暗访,或接到信访投诉有不利于本实施办法第二项所列工作开展和规定、制度执行并经查实的,第一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局绩效考核奖;同一人被通报两次的,扣除其局全年绩效考核奖、市绩效考核奖下浮一个档次;同一人被通报三次以上的,扣除其全年绩效考核奖,市绩效考核奖下浮两个档次。单位被通报三人次以上的,单位市年终绩效考核奖下浮一个档次,扣除直接领导三个月局绩效考核奖。1.严重违纪违法的,扣除当事人局、市全年绩效考核奖。扣除直接
5、领导局全年绩效考核奖、市年终绩效考核奖下浮一个档次。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该单位市年终绩效考核奖下浮一档。(二)组织处理1.凡是被市效能办明查暗访发现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并通报的,扣所在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分每人次1.5分。给予当事人待岗处理,对直接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一单位被通报两人次(含两人次)以上的,给予当事人待岗处理,给予直接领导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年终考评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2.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通过明查暗访或接到信访投诉,有不利于本实施办法第二项所列工作开展和规定、制度执行并经查
6、实的,第一次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当事人所在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分0.5分;同一人被通报两次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扣除当事人所在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分1分,给予直接领导诫勉谈话;同一人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当事人待岗处理,对直接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扣除所在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分1・5分。单位被通报两人次的,扣除所在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分每人次1分,并对直接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单位被通报三人次以上的,扣其所在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分每人次1・5分,对直接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年终考评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7、。(三)纪律处分对反复多次或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责令其直接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调离岗位,扣除所在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分5分,当事人、其直接领导及其所在单位年终考评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城管局文明广场创建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将“十星级广场(游园)”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按照“围绕大局、服务市民、典型带动,动态管理、务求实效”的要求,统一思想,统筹措施,全面遵循管理长效化
8、、服务常态化、秩序制度化,活动规范化,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打造精品广场,靓点特色游园,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和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全民文明程度、健康生活指数和幸福感,有效促进城市生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二、主要内容和方式“十星级文明广场(游园)”创建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就是对广场(游园)实行星级管理,用“十星”标准来规范衡量广场(游园)的管理秩序,各广场(游园)管理单位对照“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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