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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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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态化的医疗纠纷,应有常规化的院外处理制度人,可以努力确保口己不犯事,却不能保证口己绝对不生病。毎个人都是潜在的“患者”,谁也不能保证,终生远离医师、远离医疗机构。仅管医疗手段口益高超,但疾病种类也随Z花样翻新、变本加厉。在活生生的人体黑洞上找茬的医生,往往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医疗过程极其锁碎繁兀,无论怎么防范,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写错或做错,不可能完全杜绝对个别患者的疏漏与怠慢!即使有医疗干预也不等于生命健康无忧,医生毕竞不是神仙,只能保证尽力而为,不能保证治疗冇效!在疾病面前,患者和医生都相对渺小。因此,一家医院每月出现千分Z几、万分之几的医疗无效、甚至医疗有害事件,应当视为不可避
2、免,不口J消除的常态。患者因医疗无效甚至医疗有害而启动医疗纠纷也必然是常'态。医疗纠纷的不可避免性,远远超过道路交通纠纷的不可避免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冇着同质的道路和硬性不变的规则,但无论怎么强调,永远也不能避免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医生进行诊断治疗虽有一定的经验性规则可循,但并无同质化的对象,故而无硬性不变的诊疗规则口J循。即使冇《……临床路径》,同样需要把握进入“路径”或退出“路径”的刻度。更何况,医院就是一个接纳伤残和死亡,有时还要用致残(如截肢、切除器官等)手段治疗伤残的场所。社会广泛认同道路交通伤广是一种常态,才有了常规化的道路外处理制度。只有认同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常
3、态,才会有常规化的院外处理制度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不在于不发生医疗纠纷,而在于有专门的制度和机构将医疗纠纷移到院外去处理,避免其影响医院和医生们照常工作。这就象行人与机动车的和谐关系,不在于不发生车祸,而在于有专门的制度和机构将交通事故移到道路Z外去处理,不影响他人继续通行。当某一领域某种事件成为常态,就必须有相应的措施來避免事态恶化甚至演化成暴力事件,用制度保障将纠纷引到工作场所之外去处理。频发的暴力袭医事件,意味着医疗纠纷院外处理制度的欠缺或无效。这种事件越多,对医疗工作者及整个医疗事业的伤害越大,对医疗专业律师的的职业生存打击越大。窃以为,医疗纠纷院外处理的制度建设与强化已
4、经刻不容缓。某种制度的形成,需耍无数先前事例的推动,更需要上层建筑有足够的认识!——今特选录若干真实案例,以便使更多关心医疗安金、关心医院平安的同道,从现实的案例处理中了解现行制度及其运作与缺陷,尤其是了解院外和谐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路径、法律技巧和方法<——为了医疗安全、为了医院平安,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推动医疗纠纷院外处理的制度建跖一减少暴力袭医事态*促进医患和谐二策策略一堵与疏并用,要让患者院内伤医有罪、院外求助无忧堵暴惩暴,是首选措施。一正在通行的加强医院内公共区域治安管理,可以紧急处理或者堵住医院内暴力袭医等事件,应予大力加强。但是,堵暴惩暴之后,还要考虑和预防暴力情绪由
5、院内转移到院外,要避免医患关系敌对化。廿前,院外虽有医疗纠纷调解组织止争息诉,但该组织作为第三方,不能替代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争议要点、争议的事实与理由。因此,大多数调解结案案件,仍然是在医院之内医患双方反复接触、达成和解亦议Z后,由该组织补办调解手续而己。对于索赔额较大的纠纷,确定医方有无过错及责任的过程很复杂,这种情况下,患者只信任其委托代理人但支付的木金不菲。求助无门且冇町能求助本金无归,事后有纠纷时证据不足或有证据失真可能,是患者的三大担忧。对此,应当有疏导仇医者院外和谐解决纠纷的得力措施。策略如下:1、患方用于解决医疗争议的咨询、审案及代理费、纠纷相关文书打印费等合理支出
6、归入损失计赔项口,与诉讼费(包括鉴定费)一起由败诉方承担。这样做才是真正地鼓励和支持患方走法律途径,同时也压制了患方轻易缠诉。2、引导患者找到合格可信的医疗纠纷专业代理律师,甚至可以由司法厅、局建立患者代理律师库并公Z于众或直接通知到“引导者”。本市具冇医疗专业背景的专业律师队伍日益壮大,虽无医疗专业背景但专门钻研医疗法律的律师也大有人在,足以满足患者求助于法律的需求。3、针对患者对证据问题的担忧,规定医疗机构在出现治疗效果与治疗目的相反或无关时,及时调查患者相关用物、用品及医疗行为的安全性,封存残留物品和现场实物。耍彻底改变目前法律法规屮,医疗纠纷发生后再调査取证等规定。策略二
7、由人大制定颁行医疗安全类法律解决医患之忧1、医疗安全类法律与《婚姻法》相似患者人身是医者行为的受体和对象,这如同男女婚姻关系一样涉及患者人身权关系,有选择和配合过程,有忠诚和互利要求、有主导和服从关系。医患关系的本质是具有人身关系,而且比婚姻关系的形成和变化要多得多,快得多。因为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求医患者,随时都冇可能将“人身”交给医者进行搜身检查、处方施药和利器侵袭性手术。但凡涉及“人身”权益的,都不适用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属于行政法管理。因此,涉及求医者人身权益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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