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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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快推进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按照“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原则,严厉打击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高效开展市场经济活动,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福州市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管理。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2、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制度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制度所称信用管理,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大对诚信供应商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供应商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管理制度机制。第三条9信用管理以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为基础,遵循诚实信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原则。第四条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界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供应商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

3、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中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中标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9)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2)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

4、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9(14)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5)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6)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8)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5、(20)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第五条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予以惩戒:9(一)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情形的,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三)供应商违法经营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6、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四)加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五)建立福州市政府采购信用档案,构建福州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平台,在政府采购领域建立了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不良行为的,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相关信息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福州”网站发布,提供各政府部门共享利用,并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7、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六条财政部门联合多部门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跨部门联合惩戒:9(一)对失信责任主体违反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二)各部门在主管领域内依法限制失信责任主体申请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三)将失信责任主体相关信息作为选择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依据或参考。(四)在审批证券

8、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设立和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时,依法将失信企业的失信状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五)对失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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