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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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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专家民事责任概述刘成江一、"专家"的含义在现代社会中,“专家〃是一个使用频率非常高的词语,儿乎在任何一个领域都存在着专家。人们习惯于称其在某一领域掌握冇丰富知识或特殊技能的人为专家,因此严格来讲,“专家"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概念。但当专家一词进入民事责任领域时,各国均对其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并给予了特定的称谓。例如。口木将其称为“专门家〃,德国和法国将其称为"自由业者",英美法系将其称为“专业人丄〃,我国台湾学者则称其为“专门职业提供者〃。对・于专家特征的描述,英国学者Jackson和Powell在具所著的《专业过失》一书中,概括了专家的一下特征:⑴工作性质属于高
2、度的专门性;其屮不是体力工作而是脑力工作;(2)重视高度的职业道徳和与客户的信赖关系;(3)人多要求冇一定的资格,且与专家集团维持一定的业务水平;(4)具冇较高的社会地位。德国学者认为自由业者应包括一下三个特征:(1)精神思想Z给付;(2)个人Z给付;(3)其给付具有经济独立性。法国对口由业者则有三个判断标准:⑴智慧性的活动;⑵科学性的技术;⑶独立性的职业。近年来我国学者也有不少关于专家含义的探讨,例如张新宝先生认为,所谓专家,是指具有专业知识或技能,得到职业许可或资格证书,并向客户或当事人提供专门服务的人;邹海林先生认为,专家是指具有特定的专门技能和知识,并以提
3、供技能或知识服务为业的人员;屮国民法典;立法课题研究组起草的《屮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专家建议稿笫40条明确规定:具有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依法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执行证书、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的人,为本法所称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专家建议稿笫83条规定:具有专门性知识或者专门技能,向公众捉供专业服务的专家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或过失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以上学者和我国的立法草案建议稿中对专家的定义以及描述可知,都侧重于对专家的专业性、资格性及服务性特征的描述,对
4、专家地定义和特征已经基本取得共识,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民事责任领域地专家的含义可作如下界定:所谓专家,就是从属于一个特定的执业群体,貝有专门知识和技能,依法収得国家认可的执业许可或资格证书,向公众提供专门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建筑师等。此定义采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其中列举的儿种专家类型是社会中公众经常接触到的,但由于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H益细化,必定会产生更多类型的专家,因此凡是符合定义中特征的都可能被称为专家。然而也冇些学者对"专家〃的定义提出质疑,认为专家对一个领域内知识的权威性,应当是行业内所公认的,因此,从事某一特定职业的人都是“专
5、业人上",但并不可能都对是“专家〃;另一方面,也并非所有的“专家〃都可以成为“专业人士〃,因为专业人士需要取得执业许叽此言有理,然阳笔者不采此说,因为“专家〃与"专业人士〃固然有别,但通过法律对“专家〃的内涵和外延作出严格界定,便可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够成为专家,而且专家的概念已经约定俗成,因而不应该放弃!了解了专家的定义可知所谓专家民事责任即专家对他人造成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说来是指专家在执业过程中,因执业过错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时,由该专家或其所在的执业机构承担的民事责任。与一般民事责任相比,专家民事责任具有以下显著特征:(1)实施加害行为的主体是专家
6、,因此专家也可以说是特殊类型的民事主体。(2)专家民事责任发生在执业过程屮。所谓执业是指专家以其具备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向公众提供服务,如果专家在执业以外例如律师对他人言辞攻击则属于一般的侵权责任。(3)专家民事责任是由于专家的执业过错引起的。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关于过错的有关内容下文有详述,此处不赘。(4)责任主体是专家个人或其所在的执业机构,受害人为委托人或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二、专家民事责任的分类依据专家职业的不同,专家民事责任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医师的专家责任、律帅的专家责任、会计师的专家责任、证券分析师的专家责任等。由此可见,专家责任是
7、一个涉及范围很广的责任领域,专家的职业不同,责任发生的场合不同,所引起的责任判断因素便会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对各种具体的专家责任进行类型化。(1)以专家责任产生的原因为标准分为:基于不实陈述的专家责任与基于其他执业不当行为的专家责任。其中不实陈述显然是指语言上的错误,也包括虚假陈述、重人遗漏以及误导性陈述等,这与行为违法显然不同,而执业不当行为是指专家的作为与不作为、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等,如医师手术不当,律师未在诉讼期间为委托人起诉等。(1)以专家为受害人Z间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专家对委托人的民事责任与专家对第三人的责任。其中专家委托人Z间存在合同关系,第三人是指合
8、同关系Z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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