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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6
《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全院师生都应自觉地爱护仪器设备,增强责任心,保证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有效使用,避免损坏或丢失,以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第三条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不应有的损坏和丢失。第
2、四条仪器设备因人为因素发生损坏或丢失均属责任事故。凡属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应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按规定予以赔偿。第二章赔偿界限第五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应予赔偿: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设备器材;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5、粗心大意,操作不慎;6、属个人借用、保管的便携仪器设备丢失;7、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
3、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第六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经过技术鉴定和确认,可免于赔偿:1、因实验操作难度大和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如:检修、试运行等),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仍难以避免而发生的损坏;2、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3、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4、由于其它客观原因(如:突然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仪器设备的意外损坏。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
4、轻赔偿或免于赔偿: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的;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器材,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以内的。第八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失,除按上列规定处理外,一般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情节不严重,损失价值很轻的,可免予检讨。对于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
5、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章处理原则第九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其损失价值,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计算: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但因局部损坏或丢失部分零部件致使仪器设备无法修复使用的,按照以下条款处理:(1)设备从购置之日算起,两年内因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按照原价的100%赔偿;第三年起按照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递减至原价的50%时不再递减。(2)对可作私人使用的仪器设备,如投影仪、照相机、录音机、电风扇、手表、秒表、微型计算机、万用表等,因
6、保管不当造成丢失者,从购置之日算起,三年内安装原价的100%赔偿;第四年起安装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递减至原价的30%时不再递减。(3)同一规格的设备,其先行市场价高于原价幅度较大时,应以现价为准进行递减,计价赔偿。2、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予以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并分担赔偿费。第十条减免或加重赔偿1、对于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可酌情减免赔偿。2、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的,按仪器
7、设备原值的2-3倍赔偿。第四章赔偿处理办法U!第十一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部和校区办,相关单位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上填写《资产处置报告单》,报送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部。对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发生两周内不报的,视为隐瞒不报,除处以赔偿外,将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并酌情加重处罚。第十二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实行统一审批制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情况,相关单位资产管理员要协助单位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损失原因和责任大小等不同情况,确定仪器设备折算
8、损失价值和赔偿比例,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赔偿处理意见,上报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部审核后,报物质采购领导小组及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第十三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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