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846040
大小:130.11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5
《广西民营银行设立政策与程序2014》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民营银行设立政策与程序一、民营银行的概念所谓民营银行就是由民间资本控制与经营的,权、责、利统一的现代金融企业,或者说民营银行是由民有、民治、民责、民益四有构成的统一体。所谓民有就是指银行的产权属于民间投资者;所谓民治就是由民间投资者决定公司的治理;所谓民责就是指民间投资者对银行的经营成败负全责;所谓民益就是指银行经营的利益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二、相关政策表:近期出台的民营政策发布时间来源主要内容机构国务《关于金融支持经将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2013.07院办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公厅升级的指导
2、意见》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中资商业银行行银监行发起人,列出准入及不准入的诸2013.10政许可事项实施办会多条款,这意味着,民营银行的设法》立办法基本框架落实提出“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银监2013.11金麒麟论坛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会牌照、订立生前遗嘱”五大原则明确了2014年将试办由纯民资发起银监全国银行业监管工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4.01会作电视电话会议(即民营银行),首批试点3~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三、设立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3、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6、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7、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二)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
4、起人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3、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三)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1、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2、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3、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当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10.5%;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5、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5、;6、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7、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前款所称投资入股比例是指境外金融机构所持股份占中资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比例。境外金融机构关联方的持股比例应当与境外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8、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应当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四
6、)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8、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9、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
7、、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注意事项:不能设立的条件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3、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7、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四、设立程序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一)筹建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申请,应当由发起人各方共同向银监会提交,银
8、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申请,应当由发起人各方共同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拟设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