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786324
大小:23.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0-14
《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丁•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的批复泉州市、莆田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的请示》(闽交政法(201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泉州市政府、莆田市政府、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口岸办等单位组成港口工作小组,确定移交内容、人员划转、机构设置、挂牌仪式等具体事宜,确保2012年第一季度完成整合工作。二、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为整合后湄
2、洲湾港的港口管理部门,统一行使泉州、莆田两市行政区划内的港政、航政的管理权,统一管辖泉州、莆田两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港区,即肖厝港区、斗尾港区、秀屿港区、东吴港区、泉州湾港区、深沪湾港区、围头湾港区、兴化湾港区。三、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及下属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成建制划转到整合后的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及下属机构。泉州市、莆田市要深入做好干部职工的工作,保证思想稳定,队伍稳定,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港口生产安全。四、请省编办抓紧研究并按程序批复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等事项,
3、请省财政厅抓紧研究批复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办公经费等相关事项,请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建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班子。五、港口整合后,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要加大对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泉州、莆田对港口发展的愿望和需求,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在港口规划、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泉州、莆田两市政府按照《港口法》、《福建省港口条例》的相关规定,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湄洲湾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六、湄洲湾的港口生产、投资等统计按整合后的统一管理范围的口径统计上报,并同吋报
4、送泉州、莆田两市政府。七、省政府授权省交通运输厅向社会公告整合后的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成立事宜,并由省交通运输厅提请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告整合后的湄洲湾的港区范围。附件: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体化改革方案二O—二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体化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港口资源整合的决策部署,推动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联动发展,在湄洲湾内港口体制一体化整合的基础上,提出《深化湄洲湾港口管理体制一体化方案》。具体如下:一、整合后湄洲湾港的管辖范围和功能布局整合湄洲湾、泉州、莆田港口管理机
5、构,统一管理原湄洲湾港的四个港区(肖厝港区、斗尾港区、秀屿港区、东吴港区)、泉州港的三个港区(泉州湾港区、深沪湾港区、围头湾港区)以及莆田港的兴化湾港区,组成湄洲湾港八大港区。湄洲湾港、泉州港、莆田港合并后统称湄洲湾港。整合后的湄洲湾港将发展成为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相协调的主枢纽港。将原有各港区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有效分工、连片开发、错位发展,促进港城协调。尽快完善《湄洲湾港口总体规划》,为整合后的湄洲湾港发展提供科学发展依据。二、机构名称整合后的港口管理机构名称为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简称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
6、理局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港口法》和《福建省港口条例》依法确定为泉州、莆田两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港区的港口管理部门。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整合后的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依法行使港口管理职能,负责泉州市、莆田市辖区内港口、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按照机构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将原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泉州市港n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现有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合并,设置若干分局、站等下属事业单位。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具体机构职责、人员编制等由省委编办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后另文下达。港口整
7、合后,原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机关及其下属机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成建制划转到整合后的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及其下属机构。四、经费來源在核定和调整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和莆田市港口管理局收支基数的基础上,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机关经费由省财政核拨;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各下属机构的经费來源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另文下达。五、资产衔接整合后,原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泉州市港口管理局、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资产(包括办公楼、办公设备等)一并划转,其管理类债
8、权债务按照机构改革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在资产清查等相关基础工作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无偿划转。省交通运输厅、泉州市政府、莆FH市政府应当共同做好原泉州市港口管理局、原莆田市港口管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