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无效行政行为处理对策

[精品]无效行政行为处理对策

ID:43781103

大小:32.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4

[精品]无效行政行为处理对策_第1页
[精品]无效行政行为处理对策_第2页
[精品]无效行政行为处理对策_第3页
[精品]无效行政行为处理对策_第4页
资源描述:

《[精品]无效行政行为处理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摘耍:无效行政行为是否应引入行政法领域?无效行政行为的效力及法律后果乂如何?这在法学界以及理论实务界都是一道难题,也是需要迫切解决得的一个问题。木文拟通过对无效行政行为的内涵演变、发展理论以及各国立法例的冇益探索,针对我国具体实际做出了一定的阐述,以期能对我国的行政法中无效行为理论的完善提供一些参考。关键字:无效行政行为公定力无效行政行为作为有瑕疵的行政行为之一,始终在理论上有瓶颈的约束,随着无效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立法以及法学理论界开始接受它的存在。一、无效行政行为理论的演变无效行政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的i种,按照大陆法系的通

2、说,是指那些形式上虽然已经存在,但是因为缺乏有效要件,不得有权机关确认并宣告,自始当然、确定的不发生效力的行政行为。这一概念起初模仿的是民法上的相关概念,时至今日己成为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瑕概行政行为理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效力内容也为不少国家的立法例所确认。但是其存在的背后也充满了反对的声音,较为代衣的观点是“一元理论”该理论根本否认无效行政行为的存在,而认为所有的违法行政行为都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无效即可撤销。奥地利的学者HansKelsen就认为“公法上没有与民法上相同之自始、当然无效的概念"。即使承认无效行政行为存在的大多数

3、大陆法系国家,如徳、意、日等国的学者也是众说纷芸尤其是对于无效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的问题,在理论界还存有相当大的争议。行政法上的公定力原理直接表达的一个理念就是:行政行为自其成立Z后,不管合法与否,就产牛了一种约束所有机关、组织或者个人的效力,在未经有权的机关依循法定程序,根据法定理宙撤销之前,无论行政行为做出机关、行政行为所指向的相对人、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还是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都冇尊重它的义务,不得随意对抗或者否定。但这也并非法律的规定而只是学者对现实制度的一种诠释。公定力的存在的根据在于行政行为是国家意思、优

4、越性的衣现,同时更是人们追求确定、和平生活秩的需耍。“但问题在于,只要是形式上是行政行为,不管其存在瑕疵与否、其瑕疵程度如何,都能享受该特权吗?当然不是这样,为了享受特权,必须是价有所值的”。(日木学者盐野宏语)这就涉及到了如何对待违法行政行为公定力的问题。人陆法系通说坚持的是“原则可撤销说"承认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存在,但如果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性,其效力可因撤销而失效。对于有重大明显瑕疵的无效行政行为其效力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徳国的行政法奠基人OttoMayer就认为“非官署之作为或者决非基于官署权限之所为,始为无效之行政处分。盖在

5、外观上全然不属于国家意志力的表现之故,基于国家权威之自我确信,违法行政行为原则应属无效,无效行政行为只是例外”。日木学者晴山一穗教授指出“如果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对有瑕疵的行政行为都承认其公定力的存在,那么将会明显的违反法治的要求,而且将会不当限制相对人及国民的权益"。而英美法系更多的学者否认无效行政行为的存在,而是坚信行政行为的一种公定力,并积极通过事厉程序來弥补,如采取司法审查或者诉讼、复议等来进行救济。并且这种救济一般地都赋予一定的期限,一旦行政相对人超越法定期限,没冇在爭后程序屮提起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其救济途径就因此穷尽,行

6、政行为己因此得已确立。无效行政行为与可撤销行政行为之间的区别也成为大陆法系各国的i大难题。大多学者•对此坚持以下的观点,坚持两者的区分标准:(1)、以瑕疵是否重大明显來区分。只有具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行政行为才为无效的行政行为。“可撤销性构成一-般原则,无效只属于里外”“无效性必须在行政行为中必须明显的让人一目了然”。(2)、以是否欠缺主婆法律要素为标准。欠缺主耍法律要素的行政行为归于无效,否则是可撤销。何谓行政行为的主耍耍索,需要根据行政行为具体情况而定,对此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3)、以所违反能力规定还是命令规定标准。日木行政法学

7、者美浓部达吉博士就认为“无效原因与可撤销原因的区别在于行政法规的性质。违反命令规定的行政行为应子撤销,违反能力规定的行政行为应视为无效”。我个人认为无效行政行为Z所以在各国的学者和立法例上冇相同或者相异的看法或者做法,都是冇其特殊的貝体的原因。总体上各国对行政行为的瑕疵以及违法都是原则上承认的,只是在实体法上更多的考虑行政法原则的维护、行政生活的安定性、国民对行政行为的信赖程度、公民权利口由的憑识和一国法律文化的背景等因素。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理论的选择无所谓优劣、对错之分,但是承认无效行政行为乃是行政法发展的一趋势,这是人类法治进步的

8、表现,也是人们权力意识用强的必然趋势。此外它述冇以下的意义:(1)、可以监督和促进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2)、维护行政法治的精神和价值;(3)、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利害关系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了有效的抗拒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