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研究中的若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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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研究中的若干关系——张明楷教授讲座录音稿2014年04月03日访问人数:14人2013年5月24号下午2点30分,著名刑法学家张明楷教授在西政作了题为“刑法学研究中的若干关系”的精彩讲座。张明楷教授从强势理论与弱势理论、学说之争与学术共识、学术批判与自我反省、价值判断与逻辑结论、直觉与理由、形式与实质等六个方面的关系展开了思想浑厚、风趣幽默的论述,赢得了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张教授认为,我们需要重视弱势理论,知识需要争论,我们要有批判性思维,我们要认识到自己的结论究竟是价值判断还是逻辑结论,直觉对刑法判断很重要,学习法律不能仅仅看到法律的定位而是要看到法律的实质。学生们积极地就如今

2、是否有真正的学派之争、四要件的缺陷、死刑的正当性、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区别等问题向张明楷教授请教。通过这场讲座,学生们在刑法理论、如何学习刑法、如何做学术等方面有了许多有益的收获。刑法学研究中的若干关系一一张明楷教授讲座录音稿梅传强:非常荣幸的请到我国当代著名的刑法学家、刑法大师,也是我们教育部长江学者,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也是全国首届杰出的人文社会科学家张明楷教授来我校做学术讲座。对于张老师,我想不用做过多的介绍,大家跟我一样,都非常熟悉,即使没有见过张老师本人,但是我们经常在书上、杂志上见到张老师的学术思想,从这个角度讲,张老师不仅是刑法的名家、大师,更是名师,所以,我们喜欢叫

3、张老师。由于人比较多,在场张老师的粉丝也特别多,在讲座过程中及讲座结束后,请大家自觉的维护好秩序,注意安全。今天参加讲座的,除了我们刑法教研室的所有教授、所有老师、我们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还有部分的来自实践部门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专业的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那么我们首先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张老师来我校做讲座。为了秩序,我们选张老师的粉丝代表给张老师献花。下面有请张老师讲座。张明楷: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虽然平时我很不情愿到大学做讲座,但是今天我真的是特别高兴来到这个讲台上和大家做一个交流,你们可能会问为什么不愿意到大学去做讲座,因为我的一些观点在很多人看来属于剑走偏锋,或者故意标新立异,

4、跟很多大学老师的观点都不一样,我一到大学讲,就和一些大学的老师给同学们讲的观点很不一样,于是就很严重的扰乱教学科研程序,甚至导致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几乎都会符合刑法200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我的一个博士生,已经毕业了,他跟我也说,跟很多同学也说,他的原话是,“我所有的文章只有批判了张老师才可以发表,如果那篇文章没有批判张老师,寄到哪个杂志社哪个杂志社都不发表。”上海有一个大学的学生在国外交换的时候遇到了清华的一个学生,那个学生刚好是我指导的,他就问我的学生导师是谁,我的学生说是张明楷,他说,“噢,我们上了一年的刑法课,我们的导师从头到尾批判张明楷就批判了一整年,结果到头来我

5、什么都没有记住,就记住了一个张明楷。”这就是我不太愿意到很多学校做讲座的原因,我的确在司法机关做讲座做得稍微多一点,但是一个地方的法院、检察院让我去做讲座的时候,我几乎从来不跟当地的大学的老师坐一室,我不是不想见这些大学老师的朋友们,我是担心扰乱他们的教学秩序。今天真的是很高兴,尤其是这么多老师和同学跟我在一起,梅老师跟我讲的是要我给研究生做一个讲座,所以呢,我是从研究方法、研究立场等等角度,准备了一个题目一一刑法研究中的若干关系。我接下来,就开始讲几个关系。第一,强势理论与弱势理论有的理论很强势,比如说谁都那么说,或者说它是通说;有的理论它很弱势,你可能在很多地方难得找到这种理论,或

6、者你找到了,你会发现没有多少人赞成。我在这一点里面想讲的是什么呢,我想说的是,研究刑法也好,研究其他法学也好,乃至研究其他的任何学科也好,一定要从弱势理论入手,要把弱势理论做强做大,这样的研究才有意义,我想说明的是这个问题。我们刑法理论有很多很强势,比如说,社会危害性是本质特征,说一个行为构成犯罪的时候,我们就说社会危害性严重,说无罪的时候我们就说刑法不可以扩大打击面,刑法要有谦抑性,不愿意仔细分析构成要件,就说无罪的时候就说对方的观点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区分不了有罪无罪的时候,就来一个有利于被告,当人们介绍国外学术的时候,然后就会说国外不行,要有中国特色等等,有很多。我们很多人习惯于认

7、为,如果一个理论、一个观点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没有受到批判,就认为它是很权威的,就认为它是很有价值的。很多学者也希望自己的学说能变成通说,其实,我觉得,如果一个观点、一个学说不可能受到批判,我觉得没有任何用,它最多只是一个最常识性的一个表述,是没有意义的。比如说,我经常举的例子,什么叫着手,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这句话有用吗?没用!很多司法机关的同志经常给我打电话,问这个那个案件的着手,我就问他,什么叫着手?他说开始实施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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