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对跨国腐败犯罪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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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应对跨国腐败犯罪的问题与对策我国应对跨国腐败犯罪的问题与对策朱立恒2011-12-0716:28:01來源:《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3期近年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强,腐败犯罪也出现了跨国化的发展趋势。腐败犯罪的跨国化不仅给我国国民经济造成口大损失,而且为我国腐败犯罪的司法控制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挑战。对我国而言,研究建立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通过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犯罪的根本举扌上也是构建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尽管我国与许多国家

2、签署了有关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等方面的条约’,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也围绕刑事司法国际介作问题确立了某些原则和制度,为中国与有关国家开展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但与我国惩治跨国腐败犯罪的实际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本文主要从司法协助、引渡、资产追凹等儿个角度对我国应对跨国腐败犯罪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捉岀解决对策。一、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为了冇效地打击跨国性犯罪,防止罪犯逃往国外,口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一直比较重视在双边或者多边的基础上开展各种司法协助活动。根据2010

3、年12月29口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屮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屮国已与68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6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签署了检察合作协议。公安部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建立了65条24小时联络热线,同59个国家和地区的内政警察部门签署了213份合作文件。通过这些双边协议、多边条约、公约,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对外刑事司法协助网络,为我国与其他国家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然而,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

4、及我国惩治腐败犯罪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国刑事诉讼在刑事司法协助方面仍然存在如下一些突出问题:第一,关于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国内法律尚不完备。H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尚未对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作出系统的规定,只是在笫17条中对刑事司法协助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对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范围、原则、方式、程序等都没有作出任何规泄。{1}除了《刑事诉讼法》第17条以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3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观则》第11章、《关于执行V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部分分

5、别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如何对外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作岀了相对來说比较详细的规定。客观地说,我国通过刑事司法协助双边协议、多边条约或者公约、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刑事诉讼立法不足的缺憾,但是这种状况存在明显的缺陷。首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只能对木部门所涉及的刑事司法协助事项进行规范,而无法触及其他部门的刑事司法协助问题。这难免造成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各自为政或者相互扯皮的现象。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司

6、法协助的规定的法律效力较低,不利于我国对外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工作。最后,尽管我国与其他国家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而签订相关的司法协助条约或考协定能够考虑到双方当事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情况,但伴随而来的是这些条约缺乏体系性,分散而不协调,从而造成司法协助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和不对称,影响了我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领域的形象。第二,刑事司法协助的适用范围比较狭窄。为了更好地促进各个缔约国在反腐败领域开展刑事司法协助活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不仅要求缔约国应当尽可能地在反腐败过程中提供最广泛的司法协助,而月

7、•对司法协助的具体事项作出了非常宽泛的规定。而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4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开展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犯罪情报信息的交流与合作、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等,而没有明确规定《联介国反腐败公约》第46条第3款所规定的某些事项,如追回资产,搜查,冻结,检查物品和场所,提供有关文件和记录的原件或者经核证的副木,为冇关人员自愿在请求缔约国出庭提供方

8、便,为取证忖的而辨认或者追查犯罪所得、财产、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等。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司法协助适用范围的规定过于模糊,即“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缺乏详细的解释和可操作性。而在刑事司法协助的实践中,协助事项最多的是司法文书送达。另外,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没有对•法人犯罪的司法协助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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