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657628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0-12
《网络著作权侵权证据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07年6月第7卷第2期文章编号.1671-1653(2007)02-0042・05网络著作权侵权证据研究刘春霖,冯志强,刘义青(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摘要:网络箸作权侵权证据多属于电子证据。普通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可采性标准,同样也适用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电子证据。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下属于举证困难的弱势群体,应当按照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准确地分配举证责任。数据电文要达到真正具备证据法律效力并能披法律所采信的标准,则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规范并且辅之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加以保护。关键词:网络著作权;证据;举证责任;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AStu
2、dyontheEvidenceofInternetCopyrightInfringementLIUChun-lin,FENGZhi-qiang,LIUYi-qing(HebeiUniversityofEconomicsandBusiness*Shijiazhuang050061•China)Abstract:Theevidenceofinternetcopyrightsinfringementmostlybelongstotheelectronicevi*dencestosomedegree.Theadoptablestandardofaverageevidencessuchas
3、objectivityfrelevance>legitimacyandetc.mayapplytotheelectronicevidenceofinternetcopyrightsinfringementaswell.Thecopyrighterbelongstovulnerablegroupwhohasmanydifficultiestoproduceevidencesinnetworken*vironmentSoweshouldassignproperlytheobligationsofproductionofevidencesamongtherelevantpartsac
4、cordingtotheregulationsoninternetmanagement.Thetextinelectronicdatawhichhaslegaleffectoftheevidenceandisadoptedbylawmustsatisfycertainconditions^suchascoincidingwithregulationsandlawsfandbeprotectedbycertaintechnicmeans.Keywords:networkcopyright»evidencejobligationofproductionofevidence收稿日期:2
5、007-01-22基金项目:2006-2007年度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S060107)作者简介:刘春霖(1966-),男•河北南宫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研究.著作权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著作权的保护总是随着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的发展而发展。20世纪末,计算机网络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应用和快速发展,人类进人信息时代。互联网作为一种媒体,令以数字技术为标志的作品的创作■传播、保护、规制较传统作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实生活中有多少现象.网络世界就会折射多少问题。有关数字网络的侵权活动日益扩展,网络著作权的纠纷随之
6、而起,且大量涌现。传统的著作权人希望将其对传统作品的权利自然延伸到网络上,网络上的既得利益者则希望网络上的权益能得到传统著作权的扩大保护。网络著作权侵权证据多属于电子证据,对电子证据的研究至少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大盘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解决。证据是诉讼的核心问题,证据问题解决好了,才能尽可能地还原事情的真相,准确适用法律。在数字化时代,电子证据在査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的作用日益显著•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使得信息实现无纸化,电子资料的证据力就成了解决这些全新实体法律问题的关键环节。另一方面,有助于信息技术进步・信息技术将电子证据纳入研究的视野,同时电子证据研
7、究的深入也会推动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可采性、不可抵赖性等诸多标准,也是信息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使电子证据具备法律上的证据资格,克服它固有的缺陷,必然会促进信息技术的改进。一.电子证据及其可采性(一)电子证据的涵义学界对电子证据的表述众说纷纭,有“计算机证据”、“数据电文证据”、“网络证据”等诸多称谓。不同的表述方式从不同的侧面描述了电子技术以及网络环境下这一新兴证据的多维属性.广义的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