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简述

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简述

ID:43657018

大小:3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2

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简述_第1页
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简述_第2页
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简述_第3页
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简述_第4页
资源描述:

《私募基金税务问题简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目前对私募及公募基金的相关税收规定比较混乱且没有统一的轻概念备受关注,投资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均对基金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摸到绪由于近日契约型基金的为了能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定,首先明确几个基本的概念,合伙企业作为目前基金运作中各主体存在的主要形式,从所得税法的角度来说,并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即在合伙企业层面不缴纳所得税,而是在收益分配到各个合伙人之后,按照合伙人的性质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私募基金的整体运作主要涉及四个主体,包括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和基金本身。由于新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

2、认了契约型基金的地位,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以契约形式御鯉本身是不具有主体性质的。但为了方便表述,此处将所有基金类型统称为基金。就目前现有的基金模式,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制、合伙制及契约形式三种。不同的法律主体所涉及的税种及享有的优惠政策不同。管理人和托管人由于在整个基金运作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相对简单,且取得收入的来源也比较单一,所以涉及的税种比较少。下面就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各个主体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简单介绍。一、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在整个私募基金的运作中主要获得两部分收入L是管理基金所取得管理费用二是因管

3、理基金产生的提成收益。这两部分收益均是管理人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益,故都应当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稅。由于管理人的特殊身份,基金需要管理人进行相关运作并产生收益或亏损,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所获得的收益,并不属于管理人,所以不需要缴纳税费。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墓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基金托管人托管人的情况相较于管理人更为简单一些,因为托管人在整个过程中仅有一个托管费用的收入,就这部分收入,托管人需要缴纳营业税及所得税。三、基金本身根据财税(2002)128号文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4、、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基金层面获得收益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但后续又规定,在代扣代缴之后,基金分配到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收益,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绦看来,前述文件实际是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环节提前了。但财税(2012)85号文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通知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该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是按照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时忸

5、短应纳税所得额做了区分。具体规定站:持有时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H<1个月收益全额20%1个月1年收益的25%20%笔者认为财税(2012)85号文是对财税(2002)128的特别规定,将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区别于其他利息收入及红利收入。但无论如何,该税款均在基金取得收益时即扣除,也就是在投资人环节不再缴纳所得税。四、投资人由于投资人的组织形式不同,投资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也会面对不同的税收问题。主要区分为个人投资者和企业投资者。投资者可能从基金中取得的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买卖

6、基金份额所获得的收益,另一部分是基金存续期间所分配的收益。根据前述规定,基金在获得股息红利及利息收入的投资收益时已经代扣代缴过所得税,在投资者获得基金分配的收益时不再缴纳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此处并不区分是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对于买卖基金份额所获得的收益,法规对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对投资

7、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均为投资者在所得税方面的税收规定,除所得税外,印花税及营业税也是基金投资中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问题。根据财税【2004]173号文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

8、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根据财税【20091111号文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于机构投资者,2002年曾有文件规定非金融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但该文后被废止,故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机构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单位仍然要缴纳营业税,此处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及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形式的主体。总体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