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损害赔偿标准与仲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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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投资损害赔偿标准与仲裁实践摘要:国际投资法中引发损害赔偿的诉由有三类:东道国采取国有化或征收措施;东道国违反国际投资条约其他条款或其他国际法;东道国违反国际投资合同。三种诉由下的损害赔偿原理、依据和赔偿标准各有不同。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遭受损害时,应谨慎考虑,采用对我方有利的诉由并科学选用相应的损害赔偿估值方法。关键词:国际投资仲裁;损害赔偿标准;公平市场价值;贴现现金流方法作者简介:朱雅妮,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博士后引言金融危机后,国际投资依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仅2014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

2、为1.23万亿美元,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达到6810亿美元[1]o投资资金的大规模流动加剧了该领域内的摩擦。截至2014年,世界范围内利用国家一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处理的案件共608件,101个政府有过被诉经历[2]o对中国而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应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在此号召下,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了1231.2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连续3年位列全球第三[3]o在如此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潮流中,理论和实务界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以及

3、如何应对相关纠纷。一旦中国的投资在境外面临损害,还需要洞见国际投资损害赔偿标准的变化,把握索赔技巧与准确估量所受损害的求偿额度。对于损害赔偿的方法,法律上确立了两种不同赔偿思路:一为恢复原状主义,即将法律关系恢复到与以前有同一价值的状态。例如返还标的物、修补损毁物品或者提供同种品质的物品。另一种为金钱赔偿主义,即按照损害程度估算金钱赔付数额,以弥补发生的损害。在国际法领域,广义的赔偿分为:恢复原状、补偿和抵偿的方式。恢复原状指尽量恢复国际不法行为发生之前存在的状况。补偿,也即狭义的赔偿,指弥补经济上可评估的任何损害。抵

4、偿则指可采取承认不法行为、表示遗憾、正式道歉或另一种合适方式①。在国际投资的损害赔偿中,主要采用金钱赔偿以弥补发生的损失。本文仅讨论以金钱赔偿为表现的狭义的赔偿。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间产生争端后,损害赔偿主要基于三种理由提出[4]:第一类,因主权国家对外国投资者实施了国有化或征收引发的争端,外国投资者向东道国提出索赔;第二类,主权国家违反了除国有化或征收外的国际投资条约或其他国际法,令外国投资者遭受损害,外国投资者提出索赔;第三类,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签订投资合同,东道国违约导致外国投资者受损,外国投资者要求赔偿。国际投资

5、仲裁实践中,基于上述三种诉由提出的损害赔偿案件均有,但最为常见的当属因国有化或征收引发的案件。因主权国家违反国际投资条约或其他国际法造成外国投资者损害的案件也正在增多。三种诉由下产生的损害,其赔偿标准及具体估算方法不尽相同。一、因国有化或征收引起的损害及其赔偿标准国有化或征收引❷1的损害是较早出现的国家一投资者间的争端类型,传统国际法对其赔偿标准的讨论一度持久并激烈。随着双边、多边国际投资条约数量的增多,包括赔偿标准在内的国有化或征收的相关问题便从宽泛的国际法领域转向条约的具体规定,使国有化或征收的赔偿议题有了不少新的

6、变化与发展,并呈现出不同早先的特色。1.传统国际法中国有化、征收赔偿标准之争:适当赔偿或赫尔规则早期,国家一投资者间因国有化或征收产生损害的赔偿标准存在于传统国际法当中。但各国对传统国际法的此项标准认识不一。关于国有化或征收标准的辩论可见于各种学术著作、国家实践和国际仲裁庭裁决。这场辩论还延伸到了联合国内部,形成明显的两个阵营:一派是以美国为首的资本输岀国所持的“及时、充分、有效”的“赫尔规则”;另一派则是资本输入国所持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的“适当赔偿标准,且“适当”赔偿应根据国内法做出。争论期间,联合国1962年出台了

7、《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的1803号决议,决议规定“在国有化、征收或征用中,持有人应该给予'适当'补偿,这些行为既要符合采取措施国家有效的国内法也要符合国际法。”联合国的规定成为当时“适当”赔偿标准最为有力的国际法依据。然而两个阵营的不同观点并未因该标准的出台而得以调和。相反,因为联合国没有进一步解释什么是“适当”,该词的模糊性令实践中产生了许多对立性解释。一些人认为“适当,啲补偿意味着要少于充分补偿。欧科诺指出“回顾起草过程,1803号决定拒绝了'完全'的赔偿标准,而采用'适当'一词,潜在意思是要根据具体情况,

8、采取符合'公平和合理'标准进行赔偿”[5]。劳特派特也指出“'适当'赔偿额隐含的意思就是比'充分'赔偿要少”[6]。但有人认为,根据国际法“适当”补偿就是充分补偿。美国国内代表始终坚持这一立场。在联合国标准出台前,关于因国有化或征收引发的损害,争论的焦点在于“及时、充分、有效”标准或“适当”的赔偿。而联合国标准出台后,争论的核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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