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纳税问题

差额纳税问题

ID:43620856

大小:41.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0-11

差额纳税问题_第1页
差额纳税问题_第2页
差额纳税问题_第3页
差额纳税问题_第4页
差额纳税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差额纳税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筑业两种不同计税模式差额纳税建筑业营改增后,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模式: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因其行业的特殊性税收上也给予了特殊的优待,简易计税模式下以总包扣分包后的余额模式实现“差额纳税";一般计税则在预缴时可"差额”,实际的增值税负仍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纳税额。一、简易计税“差额纳税”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C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采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单位

2、,是适用差额纳税的两个充分必要条件,缺一不可。二、简易计税的情形有哪些?1•建筑业一般纳稅人可选简易计税的三种情形:(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部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2)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

3、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必须简易计税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论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是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业纳税人都应按差额交纳增值税。三、建筑业简易计税预缴、以及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缴金额如何计算?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X3%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预缴及申报规定。(1)2017年5月1日前依据2016年17号公告规定,纳税

4、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2)2017年5月1日后依据2017年11号公告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实行异地预征的征管模式,不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四、建筑业简易计税差额纳税的扣除凭证有何规定?1•扣除凭证的合法性建筑业简易计税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的余额为计税基础计算应纳税额,同还应取得合法凭据,否则不得扣除。合法凭据是指:(1)扣

5、除项分包营业税票的规定: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该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2)扣除项分包增值税票的规定: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亜(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2.扣除凭证内容的特殊性实务中各地建筑业简易计税差额纳税扣除项中的分包款是分包工程款?还是材料款?各地规定不一,有的分包材料也允许作为分包可扣除,有的无明确规定,如下:(1)江西:《最新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除了要求票据合

6、法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工程材料款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①开具货物(工程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中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和项目名称。②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分包方提供货物(工程材料)的条款约定(包括材料名称、数量及预算金额)。(2)湖北宜昌国家税务局,在2017年5月热点问题问答(十二),第3题问:建筑业纳税人差额扣除时能否扣除分包款中的货物(材料)?如果建筑分包合同中的分包款同时包括建筑劳务和材料的,材料和劳务都可以作为分包支出差额扣除。纳税人所在地有相关规定可从其规定扣除分包材料款作为扣除额,如当地无相关规定通常扣除分包额是指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工程

7、款。营改增后,通过对上述建筑业增值税的简易计税“差额纳税”方法的学习,相信大家已经能清晰掌握;对于建筑业增值税另一种一般计税的“差额纳税”方法,相对于简易计税而言稍有些难度,也更容易走入“差额纳税”的误区。走出建筑业两种不同计税模式下“差额纳税”的误区(下)建筑业营改增后,增值税有两种计税模式: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因其行业的特殊性税收上也给予了特殊的优待,简易计税模式下以总包扣分包后的余额模式实现“差额纳税”;一般计税则在预缴时可“差额”,实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