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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析版权商业xing维权的司法应对策略论文摘要版权商业性维权因涉及陷阱取证、恶意索赔等趋利性诉讼行为,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本文以三面向公司版权商业性维权的诉讼群案为考察对象,通过实证分析等方式,对司法实践在版权商业性维权领域的应对策略进行相关探究。论文关键词商业性维权三面向公司司法实践自2005年以来,以华盖公司和三面向公司为代表的商业性维权因涉及陷阱取证、恶意索赔等趋利性诉讼行为,在理论和实践界引发了诸多争议。一、问题的由来:版权商业性维权的利弊之辩(-)三面向公司版权商业性维权基本概况北京三面向版权有限公司(简称“三面向公司”)成立于2004
2、年10月,主要从事版权转让许可及图书策划、出版等业务。自2005年2月以来,三面向公司低价买进百多名作者众多文章的版权后,即展开了针对网络非法转载行为的维权行动。其“维权”模式通常是:在网上搜索出转载率高的文章后,以汇编出版文章为由低价买进著作权人对相关文章的版权,然后以公证方式获取各个网站对该篇文章的转载证据,再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侵权损失。一般每案索赔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运用这种模式三面向版权公司迄今在版权侵权诉讼中屡屡胜诉,频频索赔,已获利上百万元计。(二)版权商业性维权的正当性论辩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
3、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在这场“全国最集中的版权维权行动”中,“三面向公司”坚称其行为旨在促进作品的合法使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但网络素有峙专载不付费”的行业惯例,涉案网站大多认为"三面向公司”是“打着维权的幌子恶意盈利:而多方博弈下,涉事作者则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其不仅不能在这系列诉讼中获得利益,还要面临其作品被各大网站公开抵制的局面。版权商业性维权的正当性因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热议和探讨。一方面,版权商业性维权行为在法律上有其正当性,三面向公司的维权行动无可非议。而另一方面,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平衡权利人合法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限制网络转载
4、最终必将损害公众分享信息的权利。同时,这样大规模的营利性诉讼并不能真正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反而可能扼杀正常的市场培育及产业发展,并且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诱发大量非正常诉讼,激化社会矛盾,最终导致恶性循环。故有专家提出,应合理规制版权商业性维权诉讼。以立法规制版权商业性维权任重道远。故笔者以三面向公司的网络维权诉讼为例,在总结相关案件判决要点的基础上提出,针对“三面向版权商业性维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裁决模式,从司法审判角度着手,合理规制版权商业性维权行动,同时有效打击“网络转载不付费”的行业惯例,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三面向版权商业性维权的
5、实证分析(-)三面向网络维权案件司法判决基本概况为考察司法实践中对三面向网络维权案件的处理情况,笔者采用数据统计与分析的方式,以北大法宝数据库收录的自2005年至2012年12月的三面向网络维权的一共606个案件为考察对象,总结出其司法判决的以下三个特征:1•转载即成立侵权在三面向公司起诉的606个案件中,起诉主体主要分为三类。其中,企业类网站被控侵权的有355个,占案件总数的55%;行政机关网站有203个,占38%;公益性网站则只有48个,占7%o而侵权作品的种类,主要集中在小说和论文、时事类文章两大类。企业网站和行政机关网站大多因转载论文、时事类
6、文章而被控侵权。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来看,除去调解结案的331个案件,作出判决的275个案件,有233个以三面向公司胜诉结案,而余下的42个案件,败诉原因主要集中在“主体不适格”和"一般链接”等。从上述数据及分析可看出,无论网站性质如何,转载何种作品,只要未经许可无偿转载三面向版权作品,即成立侵权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2•三面向公司起诉索赔胜算机率大在被调查的606个案件中,胜诉案件233个,调解案件331个,两部分占了所有案件的93%O在胜诉案件中,三面向公司均获得了数额不等的损害赔偿,而调解结案情况下,其也都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可见三面向公司通
7、过诉讼获得经济性赔偿的胜算相当大,不排除其将此种维权诉讼作为版权经营的商业赢利模式。3•损害赔偿数额认定方面争议较大在实际审理的275个案件中,提起上诉的高达186个。其中有103个为原审原告三面向公司提出,主要针对企业类网站,认为一审判决赔偿额过低。而另外83个上诉案为原审被告,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公益性网站提出,诉由同样围绕赔偿数额,但多数认为一审判赔过高。三面向公司请求的赔偿数额普遍较高,个别案件标的甚至高达百万,但实际判决多以法定赔偿处理,判决金额一般都在一千到一万元的区间以内。这一数额幅度对于转载量较大且有营利行为的企业类网站来说明显判决过轻,
8、而对于行政机关和其他公益性网站则略显过重,以至于三面向公司和行政机关、公益性网站在法院作出判决后都频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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