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

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

ID:43589182

大小:88.22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0-11

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_第1页
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_第2页
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_第3页
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_第4页
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毕业论文-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人学毕业论文题目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目录、丿jiiE口6^1/凶3^,””””””””””””””””””””””””1H~l竹:uktltl/函1(一)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2(二)刑事证人作证对诉讼具冇重耍的价值,,,,,,,,,,,,,,,,,,,,,,,,,,,,2三、刑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分析,,,,,,,,,,,,,,,,,,,,,,,,,,,,,,,,2(一)我国立法存在着孑盾”””””

2、””””””””””””””””(二)儒家“和为贵”的观念根深蒂固””””””””””””””””(三)立法上未能明确证人证言的范围,,,,,,,,,,,,,,,,,,,,,,,,,,,,,,,,2(四)立法和实践中対证人保护不力,,,,,,,,,,,,,,,,,,,,,,,,,,,,,,,,,,3(五)经济补偿原凶证人口身原因司法人员自身的原因四、对证人拒不出庭的对策”””””””””””””””””””””(一)重申出庭作证是证人应尽的义务,,,,,,,,,,,,,,,,,,,,,,,,,,,,,,,,4(二)立法上应该明确规定证

3、人享有的权利,,,,,,,,,,,,,,,,,,,,,,,,,,,,4(三)建立证人保护制度””””””””””””””””””””””(四)明确对证人的经济补偿,,,,,,,,,,,,,,,,,,,,,,,,,,,,,,,,,,,,,,,,5(五)确定证人不出庭作证的例外规定,,,,,,,,,,,,,,,,,,,,,,,,,,,,,,,,5(六)加强对证人出庭作证的强制措施,,,,,,,,,,,,,,,,,,,,,,,,,,,,,,,,5(七)建立和完善配置机制7参考文献8论刑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内容摘要】根据我国《民事

4、诉讼法》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立了类似当事人主义为主的诉讼模式,实行辨论式诉讼。举证责任由法官在法庭上直接调查取证,改为由双方当事人(或控辨双方)承担举证责任。证人证言需要经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后,才能作为证据。如杲证人不出庭作证,就不可能对证据当庭质证、认证,就不可能当庭认定事实和当庭宣判。木文从我国审判实践屮出发,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叙述,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并从完善证人证言质证程序和完善证人证言的质疑程序这两个方而进行了论述,对我国证人证言这一•制度进彳亍分析,让人家更好的理解这一制度。【关

5、键词】证人证言出庭作证刑事证人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证人证言都被广泛运用。英美法系国家把当事人陈述、鉴定人的鉴定结论也列入证人证言范畴,而我国把当事人陈述与鉴定人鉴定结论单独列为一种证据形式。由于证人具有既不同于被告又不同于被害人的独立的诉讼地位,所以证人证言对于揭露犯罪、进一步收集证拯、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止确认定案件事实,貝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证人不出

6、庭作证严重地影响着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对案件的公正宙判,这种现象若得不到遏制,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要达到高效、公止、公平的水准和冃的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本文尝试从多角度分析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策,并提出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建议。并从完善证人证言质证质疑程序进行论述、分析,促迹这一制度的健康发展。1、证人证言的涵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主,确立了类似当事人主义为主的诉讼模式,实行辨论式诉讼。举证责任由法官在法庭上直接调查取证,改为由双方当事人(或控辨双方)承担举证责任。证人证言需要经当庭举证、当庭

7、质证、当庭认证后,才能作为证据。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就不可能对证据当庭质证、认证,更不町能当庭认定事实和当庭宣判。所谓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具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対司法机关查明案情,实现诉讼活动的任务,冇重耍的意义(1)。证人证言是由特定的自然的人提供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由此可认定,证人耍履行到庭接受询问、质证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但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证人不到庭作证的后果,或强制到庭作证的措施和手段,导致证人

8、证言的质证程序形同虚设。在审判实践中,实事求是出庭作证的证人摻瘗无几。证人拒绝出庭或证言不真实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这种现彖的弊端不言而喻。本文认为,在必要时可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证人,采取强制性措施,强制到庭,这也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