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

ID:43530298

大小:3.79 MB

页数:34页

时间:2019-10-10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_第1页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_第2页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_第3页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_第4页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经济学课件第六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六章形式渊源与效力范围内容纲要一、经济法的形式渊源1.1研究经济法渊源的价值1.2经济法的主要渊源1.3经济法的辅助渊源1.4有关渊源的几个问题二、经济法的效力范围2.1经济法的时间效力2.2经济法的空间效力2.3经济法的主体效力背景知识补充《立法法》《中国的法制建设》白皮书第一节经济法的形式渊源1.1研究渊源的价值—为什么要学习1、立法角度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经济法的体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现实立法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及它们所构成的经济法系统有助于完善经济法的立法2、法律实施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有助于法院更好地审理经济法案件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经济法的实施3、法学研究经济法

2、调制领域广阔,体系宏大,牵涉的法律规范形式多样,内容十分丰富只有对经济法的法源进行认真梳理,才能更好地发现其中的内在关联,揭示其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发现经济法领域的基本规律1.2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背景知识补充中国幅员辽阔,情况复杂,各地发展不平衡。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同时又适应各地不同情况,《宪法》和《立法法》规定,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外,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批准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

3、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此外,国务院各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可以依法制定规章。——《中国的法制建设》白皮书(节选)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各类法律渊源的效力级次分明,具体如下: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宪法“经济性”总体指导性规范《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作为直接立法依据的规范财政、预算、税收、金融、计划;反垄断、保护公平竞争法律“法律保留”《立法法》第八条规定,涉及“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等,只能制定法律。经济法领域的成文法律例如,财税领域《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政府采购法》;金融领域《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计划、产业政策领域《价

5、格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市场规制法领域《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年度预算、年度计划。行政法规实现“调制职能”税收领域《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等十几个税收暂行条例。法律的“具体化”相关法律的“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部门规章主体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其中多个部门是有权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重要主体,统称为调制部门。优势内容更专业、更细致制定程序更灵活、更便捷更能及时地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作用更为直接而具

6、体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对相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具体落实。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据本地具体情况,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体现“地方差异性”税收《暂行条例》中,规定了“幅度比例税率”《XX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地方性法规作为经济法渊源,不应当是主要方面。1.3经济法的辅助渊源共识度较高的辅助渊源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判例法判例法国家或地区特点:“地域性”,“效力层次”相对较低法制统一、一致性差异性、多元性新兴的辅助

7、渊源港澳台地区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制定法,以及相关的判例法同时适用于港澳台地区和内地的一些新的法律形式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一种制度安排不是单纯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例如,《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尚存争议的辅助渊源(1)国际条约观点1:广义上的国际条约(包括国际公约、条约、协定等),都应当成为经济法的渊源。观点2:国际条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