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

ID:43467749

大小:24.51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0-03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_第1页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_第2页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_第3页
资源描述:

《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对司法鉴定中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摘要: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本文仅从课后个人理解角度浅谈对同一认定原理的认识。关键字:同一认定司法鉴定理论基础一、同一认定的原理(一)同一认定的概念同一认定是一种专门的认识活动,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先后出现客体的特征是否同一作出的判断。同一认定是人类认识事物

2、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普遍存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同一认定也是人天生就具有的一种认识能力。从自然界的角度来说,离开了同一认定这种认识方法,人们便无法把握具体认识对象的特定属性,便无法把某个客体从某类客体中识别出来。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离开了这种认识方法,人们的交往对象就都变成了没有个性的种类人,而没有个体的社会生活显然是不可思议的。(二)同一认定的原理同一认定原理,是指同一认定判断活动的科学基础和科学方法的理论体系。同一认定是一种鉴别和判断,是鉴定的一种类型。这种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构成了同一认定理论。同一认定原理是系统研究

3、鉴定依据、步骤、方法、标准、规则的原理,是司法鉴定理论体系的核心,对鉴定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二、同一认定理论在司法鉴定结论中的价值同一认定理论作为司法鉴定结论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江涛姜琳炜冯斌.同一认定理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价值.中国司法鉴定,2006年02期](一)鉴定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世界上相似的事物很多,但是具有同一性特征的只能是事物本身。所以鉴定人在鉴定时可以根据事物的这一特点进行同一认定,从而得出有助于推动诉讼进行的鉴定结论。因为客体本身具有同一性,而且这种同一性只能存

4、在于客体的本身,并且成为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重要标志。所以在鉴定过程中对鉴定的对象和范围应该严格限定,即同一认定的范围要有所限定,不能无限扩大也不能过于狭小。并不是说所有的物品或者痕迹甚至是人身都可以成为鉴定的对象,只有与案件相关联的事物才能成为鉴定的对象。这样,实质上就使得在鉴定时,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了。(二)鉴定客体的相对稳定性鉴定之所以能够得以进行,还在于鉴定客体的相对稳定性,这种相对稳定性既包括自身特征的相对稳定性,又包括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状态的相对稳定性。例如,案发现场的一只杯子上面遗留指纹,这枚指纹在被发现、

5、采集之前必须是稳定的,可以被提取的,并且加以固定,而后对其进行鉴定。这是鉴定客体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的状态的相对稳定性的一面。再者,指纹本身相对人体而言具有稳定性,是随着人的出生而形成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不会发生过于明显的改变(至少在诉讼期间内),所以在鉴定的时候可以进行同一认定,来确认或者排除案发现场的指纹究竟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留。1、客体自身特征的相对稳定性事物自身具有相对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客体的外表结构、形状、图像、花纹、颜色等方面的特征。这一般是传统同一认定的基础。(2)客体物的运动习惯特征具有相

6、对稳定性,可分为三种“:生理活动习惯特征、心理活动习惯特征和技能职业习惯特征”[[]何家弘.同一认定理论—犯罪侦察方法的奥秘[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152.]。所谓生理活动习惯特征,主要是指以人的某些生理功能为基础而形成的习惯特征。例如人的说话的习惯和走路的习惯就是以生理功能为基础而逐步形成的。所谓心理活动习惯特征,主要是指以人的神经系统活动为基础而形成的个性特征。一旦个性形成很难改变。所谓技能职业习惯特征,是指因某种特殊的需要而在生理机能与心理机能基础上经过反复练习而形成的带有技能性的习惯特征。比如

7、汽车司机的脚,其用力习惯于在踩油门的脚上,所以留下的鞋印就会出现一脚比另一脚深的现象;芭蕾舞演员的脚上拇指会出现老茧的情况等等。(3)客体物本身固有的属性,比如基因结构、血型、人的相貌、身高、声音等都是本身所固有的,除特殊情况下一般不易改变。2、鉴定客体所呈现给人们认识的状态的相对稳定性所有的事物都是在不断运动的过程中,但是事物同时也是相对静止的。案发现场所遗留下来的痕迹、气味、物品,在侦查机关保全之前会在现场保留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只有在现场被破坏之前保全证据,才可以作为提供鉴定的材料。这种稳定性较之客体自身的稳

8、定性较难于把握,因为如果涉及法医鉴定,往往在提起鉴定时,鉴定客体的伤势已经处于恢复状态,只能依据目前的情况来推测当时的情况。如果涉及痕迹鉴定,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就会掩饰、或者销毁一些痕迹;此外在民事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还会依据自己的利益来改动鉴定客体,比如修改记录、合同等等。因而,相对稳定性理论就成为鉴定的理论基础。(三)鉴定客体具有区别于它物的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