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

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

ID:43421883

大小:4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10-01

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_第1页
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_第2页
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_第3页
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_第4页
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_第5页
资源描述:

《高中政治 怎样理解法的效力素材 新人教版选修5》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怎样理解法的效力【问题提出与解析思路】  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在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法的效力是一个很大和很重要的问题。它包括法的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层次和法律效力的种类,我们应当把这个问题弄清楚。【问题解析】  一、法的效力概念   法的效力这一概念,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即凡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种普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广义的法的效力还包括那些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如判决书、调解书、逮捕证、公证书、违章罚款单、依法制作的民事或经济合同书等等,这些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对具体的事和人都有特定的法律约束力;狭义的法的效力,则仅指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包括法的效力层次、效力范围(人、空间、时间等)等等。  二、法的效力层次  (一)法的效力层次的含义    当代世界各国的法律,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或当代中国法律,都自成为一个法律体系。在大陆法系国家,大多是以制定法为法的渊源,而在制定法渊源中,又大都以宪法为最高渊源

3、而形成一个“金字塔型”的法律等级体系;在英美法系国家,虽然没有一个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体系,但以法院判决为主要形式的判例法,也存在一个由审判等级而形成的法的等级体系;在当代中国,已形成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中的各种法的渊源之间也有一个等级位阶体系。因此,法的效力层次就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的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在法学理论中,法的效力层次有时也被称为法的效力等级,或法的效力

4、位阶。影响法的效力层次的因素主要有:(1)制定主体。一般而言,法的制定主体的地位的高低影响到法的效力层次的高低。(2)适用范围。一般来讲,适用于特定人、特定事、特定时间和特定地域的特别法优于适用于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和全国地域的一般法,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制定时间。一般而言,就同一调整领域或同类调整关系来讲,后制定的法的效力优于前制定的法,即“后法优于前法”。以上的几点都是指一般原则,具体的法的效力层次还要根据宪法、法律以及法律传统而具体分析和对待。    (二)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

5、规则    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即指不同等级的主体制定的法有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以当代中国为例,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位于当代中国法的效力层次的最高层(顶尖),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它们由不同级别的制定主体制定,因而具有不同的效力,形成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在各个法的体系中,法的效力层次要贯彻以下两个规则:(1)在整个法的效力层次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不仅是仅低于宪

6、法的法律,而且所有的其他法的渊源的效力都要服从宪法、遵守宪法;(2)除宪法的效力统摄所有法的效力之外,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比如,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则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因此,当下级法同上级法相抵触时,就不能适用下级法。这就是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    (三)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    法的效力层次除要贯彻它的一般规则外,由于法的复杂性,法的效力层次还存在着一些特殊规则。这些特殊规则有以下

7、几点:    1.特别法效力优于一般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针对同一制定主体制定的法而适用的一个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对于不同主体制定的法仍应坚持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之所以要对同一主体制定的法实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因为特别法一般是针对特别人、特别事或特别地域而专门制定的,它的内容是一般法所没有涉及或一般法虽有涉及但较原则、笼统、抽象等,因此,在针对有关人、事、地区时,要适用特别法,而不适用一般法。此外,有些特别法如戒严法等,是适用于特定时间内(如宣布戒严时期内)的法,一般法无

8、法满足这一特定时间内的要求,因此,必须适用特别法。    2.新法优于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这一特殊规则也是针对两个具有同等级别效力的法律时所适用的规则。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新法颁布后,旧法被废止,失去效力,那自然要适用新法;另一种是新法虽颁布,但旧法并未被废止,仍继续有效力,如果两部法所涉及的内容有相同或相似性时,应适用新法。因为一般而言,新法的制定和颁布,都是由于旧法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变化了的情况时,才制定和颁布新法。因此,新法在内容上肯定同旧法有极大差异,并且更加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