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

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

ID:43391509

大小:169.0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09-30

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_第1页
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_第2页
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_第3页
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_第4页
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贸案例重点及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汇总[案例1]有一份C1F合同在美国订立由美国商人A出售一批IBM电脑给香港商人B按CJLF香港条件成交。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屮,对合同的形式及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请分析解决此项纠纷应适用香港法律还是美国法律?[案例1分析]结论:应适用于美国法律。理曲:合同与美国关系最密切,因为订约地和履约地都在美国。分析:在按CIF香港条件成交的合同屮,岀口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履行交货义务所以履约地在美国装运港,而非冃的港香港。(有关CIF条件的内容参见“贸易术语”)[案例20]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

2、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晩于10刀31B,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H前到达冃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己是11月25R,此时魁北克己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來,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Ho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晩到为曲拒绝提货,提岀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

3、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案例20分析]木案屮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吸取的教训:1)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2)象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耍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3)对货轮在途时间佔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案例21]2000年5月,美

4、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F1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屮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口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

5、降5%。我出口方冋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案例21分析]本案例充分表明了C1F术语在应用于内陆地区出口业务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风险转移严重滞后于货物实际控制权的转移对运输单据规定的限制致使内陆出口方无法在当地交单内陆地区使用CTF术语还有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对于更多采用陆海联运或陆路出口的内陆地区来说,CIP比CIF更合适。从适用的运输方式看,C

6、IP比CIF更灵活,更适合内陆地区出口。从出口方责任看,使用CTP术语时,出口方风险与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同步转移,责任可以及早减轻。从使用的运输单据看,使用CIP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业务在当地交单结汇。[案例22]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04年以FOB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H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耍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屮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

7、案例22分析]尽管发霉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但是产生发霉的原因,即包装不良原因则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是卖方在履约过程中的过失。按照有关FOB的风险转移规定,卖方有理由提出索赔要求,卖方的拒绝是没有道理的。[案例23]2003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日的港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岀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

8、应如何处理?[案例23分析]我方的耍求是合理的。尽管我方的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是出于是CIF贸易方式,要求卖方凭借合格完全的单证完成交货义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