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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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管理处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建设程序,不断提高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平,理顺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处)承建的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和市政单项工程。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是指市政处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管渠、河道、泵站、道路照明(路灯及其附属设施)等市政设施日常养护工程。市政单项工程为指新建、改扩建道路、桥梁、泵站、排水、路灯、河道驳岸和环境工程等。破占市政设施恢复等工程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市政处。道路养护管理所、下水设施

2、养护管理所、治河排水管理所、路灯养护管理所(以下简称各管理所)分别代表市政处承担管辖设施的维修养护和工程建设任务并行使建设单位的各项责任、权力和义务。处设施养护科、计划财务科、综合管理科、排水监测站等职能科室按各自职责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处纪委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确保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第二章前期工作第五条各管理所负责申报下一年度养护计划和单项工程项目。总工室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计划财务科根据建议书进行筛选,提出下一年度养护计划和单项工程推荐项目,经处党

3、政联席会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六条设施养护科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按基本建设程序上报审批。第七条设施养护科负责会同总工室、各管理所根据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提出设计要求,委托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设施养护科负责设计过程中协调工作。第八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应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注重对项目的调查研究和对设计的完善优化,减少和避免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提高投资控制的有效性。第九条凡工程涉及的环境景观设计、路灯亮化设计等,设施养护科应及时将设计图或效果图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第十条施工图设

4、计完成后,设施养护科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施工图设计送审,并根据审定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设计委托专业咨询单位进行项目清单编制(控制价)。第三章工程招标第■一条市政处应按有关规定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第十二条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由设施养护科到市公管局办理市政工程招标手续,所有公开招投标项目应严格按《招投标法》的规定和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工程招投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按《市政管理处工程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暂行办法》办理。工程监理第十三条市政单项工程建设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应逐步引入工程监理,施工现场

5、管理由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人员共同完成。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并注重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加强监理和预控。第十五条各管理所负责对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第五章工程管理第十六条市政工程以及涉及到的供电、电信等杆管线和绿化的迁移、交通组织、公交等其他工作由各管理所组织实施,设施养护科做好协调和监管。第十七条市政单项工程建设在开工前,设施养护科负责,各管理所配合应完成以下工作:(一)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各项手续。(二)将工程建设的基本概况通告综合管理科。(三)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踏勘现场,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及绿化迁移、障碍物清

6、除等应符合施工进度要求,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四)、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滋工组织设计、检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等一系列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监理单位总监签发开工报告,报相关管理所。第十八条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应每月将工程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月进度计划安排报各管理所,各管理报设施养护科审核,计划财务科汇总后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

7、预验和复验制度。第二十条涉及工程变更按市建设办规定办理。由监理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送各管理所,各管理所会同总工室、设施养护科联合审查批准后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监理单位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内容调整或设计变更(资金量在10万元以上),由设施养护科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经市政处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方可办理。第二十一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除应遵循市政工程建设程序要求外,还必须按下列要求实施:(一)各管理所对所管辖设施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巡查频次按养护技术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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