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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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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民初蒙养园制度的建立小组成员:肖倩琳吴丹丹一.蒙养园制度的建立(一)南京临时政府的教育改革(二)蒙养园制度的基本内容1.颁布新的教育宗旨教育部于1912年9月公布了新的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2.制定学制系统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令》,称壬子学制3.改革课程主要是改革中小学课程的设置,取消了读经讲学课,增加了算术课的比例,将手工、家事、园艺、缝纫等实用科目正式列入课程,增加了生产知识的训练。4.改革教学原则和方法按壬子癸丑学制的规定,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为
2、蒙养院。1.关于蒙养园的宗旨:“以保育满3周岁至入国民学校之幼儿为目的。”2.关于保育儿童的目标:“保育幼儿,务令其身心健全发达,得良善之习惯,以辅助家庭教育。”3.关于保育儿童的方法:“幼儿之保育,须与其身心之度相符,不得授以难解事项及令操过度之业务。”“幼儿之心情容止,宜常注意使之端正,并示以善良之事例,令其则效。”4.关于保育之项目:有游戏、唱歌、谈话、手艺。4.关于蒙养园的师资:“蒙养园得置园长”;“蒙养园保育幼儿者为保姆”,“保姆须女子有国民学校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合格者充之”。5.关于蒙养园的设备:“蒙养园应设游
3、戏园、保育室、游戏室及其他必要诸室,室以平屋为宜。”设备包括“恩物、绘画、游戏用具、乐器、黑板、桌椅、钟表、寒暑表、暖房器及其他必要器具”。6.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办园宗旨、设备、课程等方面与《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中的规定基本相似,保教内容和方法许多仍沿袭清末效法日本的模式,但对于师资的规定上有所进步。二.蒙养园制度的实施民国初年,除新建一批蒙养园、幼稚园之外,还出现了一批保姆养成所和幼稚师范。如:张骞在南通新育婴堂设立幼稚园传习所;1916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开设了保姆传习所等。这些幼教师资培养机构的建立,对推动
4、民初蒙养园制度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影响:从民初创建的这些学前教育机构的实质来看,虽然较清末的蒙养园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北洋军阀复古主义教育的干扰,一些资产阶级的教育主张并未得以真正落实。因此,这些幼稚园在实施上仍摆脱不了封建主义和日本式教育的影响。壬子学制这个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入学到23、24岁大学毕业,整个学程为17年或18年,分三段四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两级:初等小学4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可入高等小学校或乙种实业学校;高等小学3年,毕业后可入中学校或师范学校、甲种实业学校。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校,学习年
5、限4年,毕业后可入大学、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设大学本科3年或4年,预科3年;专门学校本科3年毕业(医科4年),预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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